Re: [心情] 交往後男友才說自己是雙性戀

作者: landyfox (鍛句鍊字是禮貌)   2018-05-09 22:42:59
※ 引述《aswily (小A)》之銘言:
: 在交往半年後,在談論到性向的時候
: 我男友才向我坦白他是雙性戀 (我是異性戀)
: 對我來說坦白是很重要的
: 我覺得被隱瞞,覺得信任被破壞了
: 心裡想到這件事就很難過
: 請問有沒有人是過來人呢?
我不是過來人。
但覺得你好像搞錯重點,你的伴也應該搞錯重點。
如果你的重點是「信任」,那麼應該不要被性別影響。覺得過不去、崩潰跟複雜的
主因是「過去的信任」被破壞。性向只是旁邊的雜質。
去掉雜質來看這件事情就是:
在交往半年後你才發現,你付出了百分之百的信任,沒有得到百分之百的回饋。
也才發現對方與你的價值觀不同,對你來說,在約定交往的當下,就是付出百分
之百的信任,而對方則是仍在有所保留的狀況下跟你交往。
而且發現他在這半年間做了會傷害你的行為。如果真的喜歡你,也許會考慮你的
心情,跟你坦白了「之後」再去做,而不是「做了之後」才先斬後奏跟你坦白。
這種「不公平」和「不受重視」的感覺,讓你覺得過不去。
價值觀的差異,要靠溝通來解決,所以叫「談」戀愛。
就看你喜歡他的程度有沒有超過他對你造成的傷害。
看你能不能接受你喜歡的人其實沒有你想像中的那樣完美。
也許自此之後,兩個人都可以相互尊敬,百分之百互相信任。也許不會。
不過我覺得與愛人之間的信任拔河,發在男女版或女版應該可以得到更多回饋。

不過我是覺得「坦白與否」跟「有沒有做傷害你的事情」是兩件不相干的事情。並
非「有坦白」就該得到「接受或原諒」,也並非「不坦白」就不能得到接受與原諒
能否「接受與原諒」是跟「能不能接受」被傷害這件事情有相關。
用個故事作比喻,就是《華盛頓砍倒櫻桃樹》。我覺得華盛頓這死小孩誠實的行為應
該被好好大力表揚獎勵一番,然後再因為櫻桃樹被砍倒這件事情跟他索取賠償。不然
那個被砍死的櫻桃樹實在無辜。
並非坦白了就沒事,而是坦白了之後還要能彌補做出的傷害,才能算沒事。
如果做出了無法彌補的傷害,再怎麼坦白也只是讓傷痕減輕一點而已。
我覺得用「我已經這麼坦白了」來要求對方「接受與原諒」,跟父母們用「我這麼
愛你」來換取「不管父母對你做了什麼都是對你好,你都該接受」一樣是一種感情
勒索。
不相干的事情,不該混在一起看。只會讓有心人有可趁之機。
補充:
原PO的情人其實做了三件事情:
1) 半年多來,沒有回饋百分之百的信任。
2) 坦白了人生中最大的秘密,最軟的內心(也許)。
3) 交往期間瞞著原PO跟其他人去泡湯。
這三件事應該分開來看。
就跟華盛頓砍倒櫻桃樹一樣,砍倒櫻桃樹了就該負責,把櫻桃樹復原,而不是負責
自首然後就沒事了。不管有沒有誠實自首,該負的責任還是要去做。
原PO應該高興情人的行為(2)。但不該影響了自己能否或該不該接受行為(1)和(3)的
判斷關鍵,頂多只能是影響。
1) 是與愛人間信任溝通的拔河,談吧。
2) 應該高興慶幸遇到了能跟你敞開內心的情人。
3) 就看原PO自己能不能接受了。
原PO會比較混亂,也許是認為愛人雖然隱瞞,但隱瞞的事情與原因好像又情有可原。
愛人已經掏心掏肺了,是否就可以接受他傷害自己的行為?
如果自己覺得可以,那就可以。如果被逼著或是沒什麼立場,唯唯諾諾的「被可以」
,那就是被感情綁架了。被強迫買單那些被包裝起來的行為。
我是覺得,不能因為(2)這個令人高興的行為而影響另外兩件事情的判斷。
做人既然要不遷怒,更要不遷喜。
作者: untouchable (untouchable)   2018-05-10 06:43:00
作者: s02141024 (吾以吾心問青天)   2018-05-10 09:26:00
沒錯,一碼歸一碼
作者: aswily (小A)   2018-05-11 16:17:00
謝謝 我是原Po 我會好好想想
作者: regulator (一隻貓)   2018-05-14 00:47:00
作者: H93MMJ (H93)   2018-05-17 11:5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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