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請益] 請大家幫忙檢舉圖片!

作者: OverRaven (烏鴉)   2015-11-02 18:21:52
※ [本文轉錄自 gay 看板 #1MDm7Vda ]
作者: missjexica (JeXica) 看板: gay
標題: [請益] 請大家幫忙檢舉圖片!
時間: Mon Nov 2 14:25:33 2015
手機排版,請多見諒!
我是10/30當天去參加遊行的人,
當天我哥哥和2歲半的侄子也一同前往,
很謝謝大家幫忙哥哥關照小孩,
侄子在活動過程中也很開心。
但是,
昨天晚上朋友轉發信望盟的貼文,
文字內容我不發表意見,
他們有他們的主張;
但是,文末附上了相簿連結,
點開連結發現了我侄子的正臉照,
沒有經過任何保護處理,當然也沒有徵詢過我們當事人的同意。
我在第一時間和信望盟抗議,
他們說這個網站不是他們設立,
是主辦單位的帳號(究竟是不是反串,大家應該心知肚明),
我後來也和Taiwan LGBT pride 確認,
主辦單位的官方帳號只有Flickr。
我現在沒有辦法做任何事情,
只能消極的請大家前往imgur檢舉單張圖片。
在這邊,懇請大家幫幫忙,能不能按照步驟檢舉圖片下架,謝謝!
檢舉網站
http://imgur.com/removalrequest
圖片網址為
http://i.imgur.com/JbpTFyD.jpg
理由寫
this is my friend's kid and he shouldn't post in public like this, and no one
ask for the request.
送出,即可!
拜託大家幫幫無助的姑姑...
作者: OverRaven (烏鴉)   2014-11-02 14:40:00
記得這可以提告侵害肖像權 可以諮詢看看
作者: missjexica (JeXica)   2014-11-02 15:00:00
好的!我會再去確認!謝謝!
作者: iljapan61 (ki)   2014-11-02 15:01:00
https://goo.gl/3H16DX 今天早上看到很多反同人士在傳這不只傳去imgur也已經傳上去facebook了
作者: missjexica (JeXica)   2014-11-02 15:04:00
天啊...我要瘋了!怎麼辦...請問我要怎麼通知這個人!
作者: sunny1st (sunny)   2014-11-02 15:09:00
已幫你檢舉
作者: missjexica (JeXica)   2014-11-02 15:14:00
謝謝你們!我已經截圖也檢舉!如果大家有看到,可不可以麻煩截圖給我!
作者: v31429 (瓜君メロン宇宙)   2014-11-02 15:19:00
已檢舉,走法律途徑吧~
作者: yeahpang   2014-11-02 15:30:00
己幫忙檢舉 幫忙高調
作者: shinedream (閃閃閃)   2014-11-02 15:37:00
已檢舉,幫高調
作者: hsub123 (yuhsuan)   2014-11-02 15:39:00
已檢舉
作者: dt904415 (阿佐)   2014-11-02 15:42:00
檢舉了
作者: Tiwatiwoken (臭灰搭)   2014-11-02 15:43:00
已檢舉
作者: Neps (Neps)   2014-11-02 15:44:00
已檢舉
作者: n6335097 (ㄐㄈ)   2014-11-02 15:47:00
已檢舉
作者: missjexica (JeXica)   2014-11-02 15:48:00
姑姑正在警局諮詢,可能需要懂民事法的人!
作者: sueway (Beinghuman)   2014-11-02 15:48:00
圖片看不到 應該是已經被撤掉了?
作者: missjexica (JeXica)   2014-11-02 15:52:00
imgur的已經確定撤掉!目前剩臉書被人亂引用!
作者: jorz (tung)   2014-11-02 16:13:00
不要臉的髒東西 信X盟
作者: qas03520 (小弟)   2014-11-02 16:16:00
應該撤掉了,剛剛點進去沒有看到
作者: dghkrt3489 (光光)   2014-11-02 16:20:00
說有法律途徑的倒是說看看公開場所拍攝之照片又無誹謗內容、金錢損害,是能主張什麼法條?
作者: saltyangel (NastyNasty)   2014-11-02 16:36:00
已檢舉
作者: MasterKai (揩大濕)   2014-11-02 16:48:00
覺得可以發律師稿嚕~
作者: missjexica (JeXica)   2014-11-02 17:01:00
謝謝大家幫忙檢舉!以後我會讓金孫知道很多人保護他!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4-11-02 17:03:00
可以主張CRC第16條關於兒童隱私秘密的保護
作者: iljapan61 (ki)   2014-11-02 17:06:00
http://i.imgur.com/XVhBSc4.jpg 應該是上線過了 但還是沒有刪除文章 只有編輯的樣子
作者: platolove (永遠18歲的少女)   2014-11-02 17:14:00
高調 無恥盟必死
作者: OverRaven (烏鴉)   2014-11-02 17:47:00
恐同又來秀下限了嗎 憑什麼擅用別人照片造謠?
作者: stillhipstep   2014-11-02 17:52:00
噁心的盟盟們
作者: LeftShadow (☆Kitty速克達霸主★)   2015-11-03 18:17:00
機掰郎,告死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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