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1/13 投票日當日推發文宣導

作者: ZIDENS (我不是正妹)   2024-01-09 22:01:57
根據
選罷法第 56 條
政黨及任何人,不得有下列情事:
一、於競選活動期間之每日上午七時前或下午十時後,從事公開競選或助
選活動。但不妨礙居民生活或社會安寧之活動,不在此限。
二、於投票日從事競選或助選活動。
三、妨害其他政黨或候選人競選活動。
四、邀請外國人民、大陸地區人民或香港、澳門居民為第四十五條各款之
行為。
第 110 條
違反第五十三條或第五十六條規定者,
處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上五百萬元以下罰鍰;
違反第五十六條之規定,經制止不聽者,按次連續處罰。
1/13 0點起至投票結束(下午四點,可能延後)
禁止任何含有偷渡內容
板務將採最高標準檢視
原則上以1-7刪除發文/推文處置(即不計發文額度,無水桶罰則)
多次違規將以2-3處置
麻煩各位配合避免惹禍上身
作者: yourpenisbad (他拿我的筆)   2024-01-09 22:06:00
所以投票當天不能再幫阿北拉票了,可惜
作者: NanashiMumei (七詩ムメイ)   2024-01-10 01:04:00
忍個一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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