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召集3聯盟11/1開防賭會議 籃協:撼動籃

作者: beautydots (看球人)   2023-11-01 04:15:46
看到籃協最近頻發聲明,想起一個疑惑。
先前曾把籃協理事、監事名單(https://reurl.cc/WvWOX9)丟進判決書查詢系統,看到
一則判決令人在意: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0年度中簡字第1389號刑事判決(https://reurl.cc/QZDaNq)
判決書提到:被告大約2017年間曾因賭博案件受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檢察官緩起訴處分;
之後取得某球板大總監權限帳號,從2021年2月1日起在台中市居處經營賭博網站,將上述
賭博網站之總監權限分別開放予約7-8名下線(身分不詳),再由這7-8人各自招攬賭客賭
博。從2021年2月1日起,至同年3月18日被警方查獲為止,共下注簽賭2億1千5百萬餘元。
台中地檢署以聚眾賭博罪起訴被告,台中地方法院判處有期徒刑3個月,得易科罰金(大
約9萬元)。
不過,判決書查詢系統無法排除僅是同名同姓也被查出,除非有人拋出更進一步資訊,為
避免誤認,以下就不討論此人,也為避免被告,務必謹慎。
想說的是:籃協有沒有對理事、監事、各委員會委員及工作人員(含顧問)訂定犯賭博、
詐欺等罪不能擔任的規定?
籃協章程第29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擔任本會之理事長、秘書長:
一、經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尚未執行或執行未畢。但受緩刑宣告者,不在此限。
二、受保安處分之裁判確定,尚未執行或執行未畢。
三、受破產之宣告,尚未復權。
四、受監護或輔助宣告,尚未撤銷。」
來源:https://reurl.cc/z6X5O0
可以看到上述條文第1款關於犯罪的規範範圍很小,因:
(一)對象限縮在理事長、秘書長,理事等其他職位不會受影響。
(二)情況限縮在:1.有期徒刑以上 2.刑確定 3.尚未執行或執行未畢 4.排除緩刑
然而大家知道像初犯、賭博罪、詐欺罪即使起訴,很容易被宣告緩刑,但是犯那些罪對於
籃球事務有那麼不重要、不用處理嗎?
這也是為什麼閻家驊2015年賭瓊斯盃,2017年2月被檢警搜索、9月檢察官作出緩起訴處分
(相關報導:https://sports.ltn.com.tw/news/paper/1135107)
但他2018年還能參選籃協第12屆理監事選舉,直到2022年沒獲選連任才不再擔任籃協理事
(相關報導:http://www.fingermedia.tw/?p=929993)
籃協章程第29條是照搬國體法第39條第1項而來
https://i.imgur.com/VyyeR5z.jpg
關於這條文,看到一個很中肯的批評,來自立法委員邱顯智:
https://reurl.cc/edakAW
他揭露,現行國體法第39條所謂排黑條款根本無法杜絕協會的選務弊案。
2020年2月12日棒球、網球、羽球、游泳四大協會虛灌人頭、操控協會選舉案,縱使協會
秘書長因詐欺、違反個資法、偽造文書遭到判刑,卻因為宣告緩刑,仍得繼續擔任協會要
職。有這樣荒謬的事。
什麼叫做真的排黑條款?他提出公司法第30條參照。
https://i.imgur.com/71sYkiy.jpg
公司法對於犯特定之罪,規定不管是尚未執行、尚未執行完畢,或執行完畢、緩刑期滿或
赦免後未逾二年,都不得擔任經理人,已擔任者當然解任。
該文後段也批評了體育署根本沒在盯體育協會落實國體法的資訊公開義務、沒有要求改正
,體協做不好,補助照發。這個問題個人觀察至今仍存在。
可惜雖然他隔年再喊一遍:
https://reurl.cc/NyDx9Q
還是看不到改變。
體育協會受憲法結社自由之保障,享有團體自治,若籃協想要將章程訂得比國體法更嚴,
只要循程序通過會員大會就可以,但我加入籃協會員以來,從未看過籃協提相關議案。
所以,籃協對賭球「嚴辦」,怎麼辦?辦誰?用什麼規則辦?
如果理事、監事、各委員會委員或工作人員裡面有壞份子,籃協容許嗎?
難道基層工作者、球員沒有在看著這些位居要職的人嗎?難道這些人不是「上樑不正下樑
歪」這句話的「上樑」嗎?
※ 引述《leonjapan (強尼六本)》之銘言:
: 召集3聯盟11/1開防賭會議 籃協:撼動籃壇也要辦到底
: (中央社記者黎建忠台北30日電)台灣籃壇接連爆發涉嫌打假球及涉賭案件,中華籃協今天
: 罕見主動發出聲明,將於11月1日邀3聯盟代表召開會議,甚至撂重話強調就算籃壇大地震,
: 要全部打破重來也會繼續辦下去。
: 台灣籃壇今年狀況百出,最讓人痛心的就是涉嫌打假球和球員涉賭的事情。曾效力於裕隆納
: 智捷的前超級籃球聯賽(SBL)球員吳季穎遭爆涉嫌打假球,遭傳喚後交保;曾效力於T1職
: 業籃球聯盟台啤永豐雲豹的羅振峰,則是主動坦承簽賭SBL後,遭到球團開除及聯盟永不錄
: 用的懲處。
: 除了檯面上的這兩個人以外,據傳還有多達雙位數的球員涉入相關的假球和賭博案件,因此
: 中華民國籃球協會今天罕見主動發出聲明稿強調處理的決心。
: 中華籃協副秘書長暨發言人張承中表示,日前已與刑事局建立順暢溝通管道,全力配合並提
: 供資料,密切掌握情資,不限於球員,只要有籃球界人士涉賭或是打假球,一定會召開紀律
: 委員會嚴辦。
: 聲明稿提到,將於11月1日上午邀請SBL、台灣職籃P. LEAGUE+聯盟、T1聯盟的3大聯盟代表
: ,針對防堵假球及賭博召開緊急整合會議,3大聯盟的15支球隊應同步作法避免不同調。
: 籃協強調,除了要求球隊誠信經營,加強球隊管理責任,加重球員及親屬切結連帶責任之內
: 容,聯盟、球隊間應建立充分溝通管道,分享清查情資,統一窗口開發科技監控賭博的應用
: ,並全力配合司法檢調偵查。
: 律師出身的張承中表示,籃協有義務、有責任維持籃球圈整體秩序,假球及賭博是競技運動
: 的天條,就算是對籃球界造成大地震,也會辦下去,寧願全部打破重來,也不容許有壞份子
: 寄生在籃球圈。(編輯:張雅淨)1121030
: https://www.cna.com.tw/news/aspt/202310300097.aspx
: 雙位數球員涉入? 不就一大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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