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快訊/證實已和林秉聖簽約 台新:絕無惡

作者: apple94 (瑁)   2023-08-18 20:17:33
就我的理解,認為台新聲明意思應該如下:
(當然我的認知或法律部分可能理解有誤,歡迎指正討論)
1
在中信8/15前提前終止合約前,其他球團可以「接觸談價」但不應該「正式簽約」。
關鍵字:正式管道提出報價(獅跟台新都有提到,中信也歡迎)、提前終止前,不應簽有
拘束力之合約
2
大聖是在「8/15前簽約」沒錯,但他已在「8/16書面拒絕獅」,所以台新「8/16簽的時候
」,大聖身上並「沒有有效的合約」,至少在大聖和台新的主張中根本不存在兩份契約都
有效的問題。
那這邊當然很多人會質疑憑什麼大聖或台新說契約無效就無效?
首先依我的理解,這裡再吵「簽約日或生效日」根本都不重要了。
依獅球團聲明,和大聖簽的約是「委任契約」,又依民法549條第一項「當事人之任何一
方,得隨時終止委任契約」,又契約之「終止權」為「形成權」,即終止契約之意思表示
到達對方時,即發生形成之效力,「不必得到對方同意」。
所以大聖自己就能終止契約了,根本不需要得到獅的同意,當然獅能依民法549條第二項
請求大聖負損害賠償責任,至於大聖後續要賠多少這邊先不討論。
所以在台新的主張裡,至少依目前的委任契約和法律條文,大聖自己就能終止和獅的契約
,那台新之後自然是跟「身上沒有約」的大聖簽約。
那話又說回來,獅能不能回過頭去主張兩邊簽的委任契約「實質上不是委任契約」,那大
聖不得單方行使契約終止權,所以契約還有效,那就是後續法庭上可能要吵的了。
※ 引述《Wojnarowski (@wojespn)》之銘言:
: 快訊/證實已和林秉聖簽約 台新:絕無惡意挖角
: 記者杜奕君/台北報導
: 針對PLG職籃新竹街口攻城獅指控T1職籃台北台新「惡意挖角」林秉聖產生之合約糾紛

: 事,台新18日晚間緊急發出聲明如下,證實已於8月16日和林秉聖簽約,並無惡意挖角

: 事。
: 台新球團聲明如下:
: 茲就近日報導本公司惡意挖角球員乙事,本公司嚴正澄清並聲明如下:
: 一、本公司之「臺北台新球團」係循正式管道於6月25日向中信球團提出書面報價,並
於8
: 月15日中午取得中信球團書面回覆將不匹配報價,因而中信球團已於8月15日提前終止

: 林秉聖合約,並正式宣布林秉聖成為自由球員。嗣後於8月16日,「臺北台新球團」始

: 林秉聖簽約,一切程序合乎規範,並無所指摘之惡意挖角情事。
: 二、在8月15日中信球團尚未提前終止合約前,任何球團在未收到不匹配報價之前,本

: 不應該有與林秉聖簽署任何具有拘束性之合約並強令遵循。其後林秉聖也已於8月16日

: 式書面表達拒絕其他球團之意,故本公司確實係在林秉聖無其他有效合約之狀態下始進

: 簽約,祈盼各界勿被不實資訊所誤導。
: 三、臺北台新球員林秉聖目前代表
中華隊出賽瓊斯盃,考量球員備戰狀態,本公司祈請其
: 他球團勿再散播不實訊息,影響球員表現;也期盼各界應重視球員意願,以球員最大權

: 處理本案。倘後續仍有對於本公司或球員之惡意指控,本公司將採取必要法律措施以維

: 本公司球團及球員權益。
: https://sports.ettoday.net/news/2564109?redirect=1
作者: NanashiMumei (七詩ムメイ)   2023-08-18 20:19:00
所以就證明自己是惡意挖角了 公關猛欸
作者: nayeonmywife (sanamywife)   2023-08-18 20:22:00
原來如此 所以要打官司了嗎
作者: NanashiMumei (七詩ムメイ)   2023-08-18 20:22:00
那篇新聞很好笑啊 標題說:絕無惡意挖角結果內文在證明自己惡意挖角
作者: Andychen2020   2023-08-18 20:24:00
台啤國手群: 還有這招? 怎麼不早說.......
作者: GoogleHsuang (展焱霆)   2023-08-19 00:57:00
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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