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簽約婉拒和選上國家隊擺爛哪個嚴重

作者: bonba (:D)   2023-08-17 04:41:05
1.不嚴重
2.嚴重
這不叫簽約婉拒,這叫做選擇。
競爭本是進步畢竟之路,再兩個聯盟都還沒有明文規定前,就只因為第一次就被批判成這樣?
倘若能付出違約金,認為沒問題就不需要小題大作。
規範、薪資,就能藉此更具體的規範,每個聯盟走向更好的必經過程。
市場機制本來就是有錢是大爺。
球團願意給,球員加薪,就看你各位怎麼解讀。今天要是曾文鼎林志傑林庭謙等知名球星願跳槽我就問風向還是這樣嗎?
既然道德魔人如此多,還是花時間討論真正該被檢視的婚後me too事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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