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情報] 籃協理事長、理事及監事將於4月16日改選

作者: beautydots (看球人)   2022-04-15 16:47:06
籃協理事長、理事及監事改選就在明天,不知板上是否有個人會員需要資訊整理,以下以
4年前先行者jsports1大留下的紀錄(文章代碼:#1QfXcziQ)為背景作一點整理,看看哪
些人4年前也有選過、那次選的情況如何。
1.運動選手理事(應置員額7人):
法律規定》國民體育法第39條第4項第1款規定特定體育團體置理事應使「現任或曾任國家
代表隊之運動選手理事,不得少於全體理事總額1/5。」
先上圖:
(左欄照2018票數排序,為求看出延續性,右欄先求對應,再求按本次抽籤號次排序)
https://i.imgur.com/XzebfeF.jpg
觀察點:
(1)運動選手理事因國體法設有樓地板規定,在籃協章程訂的總共35席理事中,不變地置
員額7人。
(2)兩次選舉參選人均為"曾任"國家代表隊之運動選手身分,還沒有"現任"國家代表隊之
運動選手參選。
(3)參選連任運動選手理事:楊哲宜、許智超、周泓諭、陳志忠、許皓程5人。
(4)參選連任理事,但參選類別改為個人會員理事:林正明1人。
(5)前次未當選運動選手理事,本次改參選個人會員理事:錢薇娟、陳信安2人。
(6)前次未當選監事,本次改參選運動選手理事:陳怡儒1人。
(7)本次新參選:賈凡、張慧瑛2人。
(8)本次未再參選:齊璘、鄭慧芸、顏行書、周俊三、李雲翔、李志強6人。
2.個人會員理事(2020年修改章程為置16人):
法律規定》國民體育法第39條第4項第2款規定特定體育團體置理事應使「個人會員理事及
團體會員理事,均不得逾全體理事總額1/2。」
圖示:
https://i.imgur.com/eh42uij.jpg
觀察點:
(1)在國體法僅限制個人會員理事及團體會員理事分別都≦全體理事總額1/2之下,籃協在
2020年修改章程,將35席理事中,個人會員理事對團體會員理事比由11:17改為16:12。
(2)參選連任個人會員理事:謝典霖、嚴陳莉蓮、閻家驊、張憲銘、何沐蒼、文大培、卓
振賢、高志斌、黃于賓9人。
(3)參選連任理事,但參選類別由運動選手理事改為個人會員理事:林正明1人。
(4)參選連任理事,但參選類別由團體會員理事改為個人會員理事:宋然診(原代表桃園
市體總籃委會)、何建德(原代表嘉義市體總籃委會)2人。
(5)前次未當選個人會員理事,本次再度參選個人會員理事:屈生東、劉振宇2人。
(6)前次未當選個人會員理事,本次改參選監事:黃宥嘉1人。
(7)前次未當選運動選手理事,本次改參選個人會員理事:錢薇娟、陳信安2人。
(8)本次新參選:張維正、沈會承、黃柏芳、許英義、沈施俊、李玉龍6人。
(9)本次未再參選:江欣二、林孟璋、洪玲瑤、劉嘉發、尚韋帆、陳則匡、劉華林、林家
暉、李清棋、張元鑫、蘇栩鋐、蘇金成、鍾小平、蘇彥彰14人,其中有2位是台籃板友
jsports1大(當年參選文#1QbNNqTB)及a881258888大(當年參選文#1QbXMEkn)。
3.團體會員理事(2020年修改章程為置12人):
法律規定》國民體育法第39條第4項第2款規定特定體育團體置理事應使「個人會員理事及
團體會員理事,均不得逾全體理事總額1/2。」
圖示:
https://i.imgur.com/xoKz9Uw.jpg
觀察點(()內改用大眾熟知的團體名稱):
(1)同2.(1),籃協在2020年修改章程,將35席理事中,團體會員理事由17人修改為12人。
(2)參選連任團體會員理事:孟慶杭(台元女籃)、王金城(醒吾科大)、熊明河(國泰
女籃)、昝家驤(台北市體總籃委會)、楊福智(台中市體總籃委會)、涂力山(同德高
中)6人。
(3)參選連任理事,但參選類別由團體會員理事改為個人會員理事:宋然診(原代表桃園
市體總籃委會)、何建德(原代表嘉義市體總籃委會)2人。
(4)前次當選團體會員理事,本次參選類別改為監事:沈欣漢(原代表明道大學)1人。
(5)前次未當選團體會員理事,本次再度參選團體會員理事:李忠恕(璞園籃球隊)、王
建惟(台啤籃球隊)2人。
(6)本次新參選:陳立宗(福爾摩沙台新夢想家男籃)、孫正強(臺南台鋼獵鷹男籃)、
時超傑(永仁高中)、陳建州(P League+)、黃曉潔(電信女籃)、李偉誠(高雄海神
籃球隊)、季力康(臺灣師大)、毛加恩(新北國王籃球隊)、陳國恩(中信特攻籃球隊
)9人。
(7)本次未再參選:李啟億(裕隆籃球隊)、陳慕聰(實踐大學)、陳慰慈(台電女籃)
、盧練剛(台南市體總籃委會)、許新洲(彰化縣體總籃委會)、邱繼緯(金酒籃球隊)
、柴御清(中洲科大)、楊健雄(新竹市體總籃委會)、陳暉(文化大學)、蔡明興(富
邦籃球隊)10人。
4.監事(應置員額11人):
法律規定》人民團體法第17條第1項第4款規定人民團體置監事名額「各級人民團體之監事
名額不得超過該團體理事名額1/3。」
圖示:
https://i.imgur.com/Qb6qCUS.jpg
觀察點:
(1)監事不變地置員額11人。
(2)參選連任監事:郭良吉、林宣良、黃邱倫、郭俊仁、高宗琛5人。
(3)前次未當選監事,本次參選類別改為運動選手理事:陳怡儒1人。
(4)前次未當選個人會員理事,本次參選類別改為監事:黃宥嘉1人。
(5)前次當選團體會員理事,本次參選類別改為監事:沈欣漢(原代表明道大學)1人。
(6)本次新參選:陳奕伯、孫韻筌、石宗立、王建智、黃昱瑄、周崇偉、魏永泰、林俊宏
、呂龍麒、余泳樟10人。
(7)本次未再參選:吳志偉、蔡佩真、陳盈駿、劉俊卿、林育正、張嘉六、邱啟益、蔡承
儒、陳美莉9人。
另外,可以在籃協會議紀錄專區查看現任理事、監事們曾發表在會議上的發言:
https://www.basketball-tpe.org/meetings/index.html?id=JAmT7bXL4gPCEYllnJQdH
投票細節部分,籃協於上週四公布「中華民國籃球協會辦理第 13 屆理事長、理事、監事
選舉辦法」,其中規定:
.理事長選舉,由全體會員投票選出,採無記名單記法辦理。
.理事、監事選舉,採無記名限制連記法辦理,每一選舉人可塗選應選席次不超過1/2(
理事至多17人、監事至多5人)員額,得票多者當選,最後一席次票數相同時以抽籤決定之。
作者: bobwalkerkao (鮑伯‧渥克‧高)   2022-04-15 17: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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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tarTouching (撫星)   2022-04-15 17:3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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