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聯盟加罰酒駕張伯維50萬 外加公益勞動服務

作者: KobeNi (浩呆)   2021-09-03 12:03:16
禁賽是禁止上場比賽,不是讓你躺在家睡一年,畢竟P+一季的賽程也才五個月,
其他球員也不是非賽季期間就完全放假吧!
比賽以外,該做的事情還是該做,除了最基本的練球,應該還包括以下:
隨隊出席比賽(場邊當啦啦隊,或乖乖待休息室別露臉討噓)
做公益(先低調待幕後幫忙,等形象稍白一點再露臉)
既然木已成舟,就看鋼鐵人怎麼幫張洗白了,畢竟球員黑掉對球隊形象也是扣分...
除了被罰的300小時公益服務,額外的公益活動絕對是必要的
個人覺得再560小時是基本的:
一天四小時(不要說太多了會影響練球)*一周五天*四周*扣除非賽季的七個月
畢竟還有領薪水,好好做事,第三季好好表現,相信台灣球迷絕對是健忘的
※ 引述《BleedWang ()》之銘言:
: 應該是看到本人的文章
: 提到韓國姜正浩的判例
: 終於知道要去抄人家寫好的作業
: 很好 陳建州終於做對一件事
: 亞洲職業棒球 籃球 足球聯盟一大堆
: 什麽光怪陸離的事都發生過
: P league 去抄人家寫好的作業就對了
: 聯盟這樣處理可以
: 還有鋼鐵人這邊我還是不滿
: 既然禁賽了 就不應該領薪水
: 那有人禁賽還給3分之1薪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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