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P+每場48分鐘 最後2分鐘持球方可隨時暫停

作者: kenny1300175 (蘇湖)   2020-10-18 08:06:24
2020/10/17 14:36
(中央社記者龍柏安台北17日電)台灣職業籃球聯盟P. League+新竹攻城獅隊今天在新竹
縣立體育館自辦熱身賽,比賽規則和SBL(超級籃球聯賽)不同,除全場打48分鐘,第4節
最後2分鐘持球方可隨時喊暫停。
P+聯盟是台灣相隔20年後,再次有職籃聯盟誕生,而現有SBL規則以業餘為主,雖和P+聯
盟大同小異,仍有些不太一樣。
除P+聯盟每節打12分鐘,全場共48分鐘,和SBL 40分鐘相比,多出近一節時間;此外,業
餘規則中,要喊暫停除非死球或進球後,由教練向紀錄台申請。
P+聯盟放寬條件,只要第4節最後2分鐘決勝期,持球方無論球員或教練,隨時可向裁判示
意暫停。
今年加盟寶島夢想家隊的混血長人譚傑龍表示,從沒打過48分鐘比賽,但訓練與球隊間友
誼賽都已提前適應48分鐘節奏。
譚傑龍酷酷地說:「48分鐘和以前的40分鐘我覺得差別不大」,或許等比賽開打後才會覺
得比賽時間變得較長。
P+聯盟也增設挑戰制度,只要第4節最後2分鐘內,球隊可針對出界後球權、妨礙中籃、3
分球或邊線是否踩線等提挑戰,各隊僅1次機會,無論成功或失敗,只要用了就喪失繼續
挑戰機會,但無法針對裁判吹判提挑戰。
https://www.cna.com.tw/news/aspt/202010170090.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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