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解除婚約允賠未婚妻食言 周伯勳判賠238萬

作者: kenny1300175 (蘇湖)   2019-12-06 09:39:28
2019-12-06 05:30:00
承諾付320萬 只給25萬
〔記者溫于德、梁偉銘/台北報導〕超級籃球聯賽(SBL)台灣啤酒隊大前鋒周伯勳,
被控「撿屍」雖獲不起訴,婚事卻告吹;周男還被未婚妻指控,簽訂協議書解除婚約時
承諾給付320萬元,卻未給付完成,因而求償295萬元。台北地院審結,認定該協議書有效
,扣除已給付25萬元、聘金與喜餅費用,判賠238萬4000元。
周的未婚妻主張,周伯勳去年與他人發生性行為,故雙方訂立解除婚約協議書,約定解除
婚約,並無條件返還因婚約互贈的金飾,周男另因傷害行為以及與他人發生性關係導致
婚約解除,賠償320萬元精神慰撫金;但周男卻僅支付25萬元,故請求給付餘額295萬元。
周伯勳否認有訂立協議書,辯稱未婚妻得知他與其他女子發生性關係後雖然傷心,但願意
原諒,是未婚妻的父母無法原諒、執意要求解除婚約,未婚妻為應付,才要求他配合簽立
協議書,協議書僅是提供未婚妻父母觀看,用來消滅憤怒,應屬無效。
周伯勳也說,縱使協議書有效,也應扣除已給付金額25萬元、聘金36萬6千元、喜餅費用
20萬元等。
法官認為,周伯勳與未婚妻訂有婚約,周男因與他人發生性行為,雙方才會簽立協議書,
並合意解除婚約,且周男應給付320萬元賠償金,協議書為和解性質,代表未婚妻取得對
周男320萬元債權,扣除已給付金額共81萬6千元,判賠238萬4000元,可上訴。
女大生控性侵 無證據不起訴
周伯勳去年2月間,前往台北市錢櫃KTV忠孝店12樓包廂參加歡唱趴,出席男性需付錢,
女性免費,現場有10多名男女。
2、3小時後,周男與外貌亮眼的女大生走出包廂,從櫃檯邊打開安全門,在12樓陽台發生
性關係,之後被控性侵。案經檢方偵查,認定女大生出事前後並未神智不清,無證據顯示
周男涉及強制性交,將他予以不起訴。
記者電話詢問 周不回應
周伯勳昨隨台啤練完球後就快閃離去,接到記者電話詢問,不願多做回應,SBL第17季
熱身賽於板橋體育館開打,台啤週六對上璞園,近況甚佳的周伯勳,屆時可望披掛上陣。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1337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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