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去夜店載妹? SBL球星驚傳涉酒駕被逮

作者: StarTouching (撫星)   2018-06-01 23:33:45
藉由此事 是不是應該再來檢討一次行銷?
以洪康橋的經歷來看
對SBL只能說是過客
如果洪康橋可以叫做前SBL球星
哈達迪 孫悅也可以叫做前NBA球星了吧
比起SBL 他更應該冠上前HBL球星 前世青國手的稱號
不過記者就是不把正確的title寫出來啊
嗜血的記者搭乘風向 操弄風向
原本是黑的東西更好
誣賴SBL也不太會有人護航
而Nike一向媒體關係良好 也把HBL包裝良好
記者自然也不會隨便落井下石隨便黑HBL
雖然不可能讓每個記者都找到良心
但至少媒體關係打好的話
平常就會得到美言。
多包裝一點優秀的球員 精采的畫面
才不會好事不出門 壞事傳千里。
以這件新聞來看
我覺得SBL主動開記者會都可以
可以聲明
「SBL一向嚴厲反對酒駕
該位退役球員雖然因傷幾乎未在SBL上場 已轉助理教練
但SBL還是必須強調 反對任何球員職員以及任何人酒駕。
最後我們期許這位前SBL球員能改過自新 並能克服傷痛陰霾找到下個春天」
也許我寫的不是很好 但行銷公關部門來寫的話
一定沒問題的
這也是行銷公關的目的
作者: geniusjackie (單車霹靂遊俠)   2018-06-02 00:06:00
作者: Hohenzollern   2018-06-02 04:08:00
對球星定義:狹義是入選明星賽 廣義是球隊第一人跟長期是同球隊的主力球員 孫哈只是去觀光的就別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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