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公告] 關於love515056水桶之判決

作者: swearwin (九月台灣籃球季)   2014-07-24 14:25:39
※ 引述《yangmie (楊咩)》之銘言:
: 以我的標準來說
: 沒有刻意將球員的名字用不雅的字眼代替
: 單純只是一些錯別字的話我是都不予處理
: 畢竟大家live也沒那麼多時間仔細選字
: 至於平常討論文章中一些原本就很容易錯的錯別字
: 板上也不是在考國文所以也不予處理
: 我想之後還是會維持一樣的標準
: 我也會跟n板主溝通希望他放寬這部份的標準
N版主的標準是台籃板傳統的標準,版規規定擺在那邊,放寬的下一步就是
自由心證,也等於擴張您的裁量權。我並非否定您的決定, 但希望您是在
跟其他兩位版主溝通過的情況下一致做出決定, 而非您的意見凌駕其他兩
位之上,否則當初我辦理版主選舉時要求的共議制無異形同虛設。
另外我要藉此詢問,本版的菁華區管理長久以來都是靠小版主們協助整理。
直到去年我回鍋暫代版主時,也還是依照傳統請StarTouching及其他熱心板
友協助處理,並確認接替版主acln0816知道此事。不知道新上任的版主是否
知道並確實執行呢?
因為本身職務及個人因素,我自知不適合在現在的PTT繼續擔任任何管理職,
但還是希望現任版主們明白,管理看板並非僅靠個人好惡及表面上的事務處
理。如何塑造優質的討論環境、資料保存、活動推廣甚至是改善台灣籃球給
大眾的普遍印象等,都是版主的職責。各位身負眾人期許,自願出面接下此
職務,還望各位勿忘初衷,克盡職責。
作者: MagicJohnson (魔術強森)   2014-07-24 15:56:00
N板主沒有專斷 但是他的判決並不適當...以前針對閻總部分主要是把他的「閻」打成「癌」但從來沒有言加華就被桶的而且言加華三個字也沒有一個字具有貶低的意味至於當事人到底是不是故意打錯的沒人知道 但是從客觀上看來 並不到要桶的程度 何況當事人也不是累犯之類還有N板主之前就有拿板標當推文在用的爭議了 也不見道歉 甚至精華區也沒有整理過 連M文都沒看到到底有什麼好替他講話的 更重要的是他自己都認為沒辦法好好管理此板了 那就自動請辭不是很好嗎沒有板主可以把公共看板當個版用的 所以沒什麼委屈的還想到他之前說徵板主 整整在置底放了一個多月不動這也不是台籃板以往的作風吧....沒有過譽啊 只是也沒什麼好惋惜的...不會不快 反正就是表達看法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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