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share.google/cJMeNdubNMy3wErLs簡單說,如果你已經跟公司拿到職災補償了,後續你又跑去跟勞保局申請職災給付(不是自己付錢加保的私人保險喔),才會有抵充問題;但如果公司沒有給你職災補償,那公司就不能向你索取你從勞保局那邊拿到的職災給付。還有一點,你自己在外面保的保險一塊錢都沒有義務給公司,因為公司沒有付過你額外買的保險費用最後,如果你符合最上面的情況,也就是從公司拿補償,也從勞保局拿職災,那公司最多只能向你拿原本公司付給你的補償金額,超過的部份是你的,不過這種事,公司有跟你要再說吧,他們也不見得會跟你要你休養沒有工作照領的薪水還有就是醫療費用如果也是公司出的話,這些都算公司的職災補償,公司最多只能要求你返還勞保局給你的職災給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