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路上遇到車禍
看到路口賣玉蘭花的阿婆被機車撞到(機車綠燈直行)
但好在人沒事 看起來只是跌倒和擦傷
就一直想說在車道間穿梭賣東西不是違規嗎?
如果機車騎士要告的話,是不是肇事責任比較容易歸屬在阿婆?
作者:
alwang (暱稱回來吧)
2023-11-14 16:01:00阿婆要罰錢 騎士吃刑事 大家都有要罰的部分
可是機車騎士有騎車 阿婆沒有 騎士會有刑事上的責任不想背刑事就只能乖乖跟阿婆和解
作者:
MELOEX (MELO)
2023-11-14 18:48:00看實際狀況 阿婆的出現騎士是不是有反應時間、現場視線狀況很多需要釐清的地方,不是單純0跟100的分別
要看騎士的行車狀況,這是刑事歸責的問題,沒有那麼簡單、行人就最大這樣。
作者:
bailan (Bailan)
2023-11-14 22:28:00行人+行人穿越道才是最大吧,不過以這來說就是受傷最大
看鑑定 沒有詳細經過沒人說得準刑事過失傷害繳點罰金就沒事了
一個站在路中間的人,鍵盤認為除非騎士瞎了,不然撞到後,肇事責任騎士比較多
路上狀況那麼多 怎麼知道不是人突然衝出來?如果雙方都有肇責跟受傷都能互相告民刑事汽車撞到人跌倒也能告對方過失傷害*騎車
衝出來是另一種情形,玉蘭花,發衛生紙廣告這類的,就是移動式路障,他就在馬路上移動,你沒有放慢,沒有保持距離,我覺得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