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突然發現家中一筆土地所有權狀(紙本)
權利範圍是 3/24(二十四分之三)
所有權狀日期是民國七十三年
而我用我爸的自然人憑證上地籍存摺去查
出來結果是 2/24(二十四分之二)
土地的總坪數是一樣的,但是權利範圍不同
再去查所繳的地價稅
所繳的稅款也是 2/24的土地面積的稅
不知道這是怎麼一回事?持分為什麼變小了?
想線上查異動索引卻怎麼也查不到?
不是要hinet帳號就是沒有選項
還是直接到任一地政事務所查異動索引嗎?
土地所在地是高雄市,這是家族中上一代的地
因為不是我的所以我也沒認真去看仔細過,家中長輩可能也沒注意過
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