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 請教一個法律(提存)問題

作者: meeifang2266 (老魯蛇)   2021-09-25 00:33:32
各位板友大家好
小弟有個法律提存的問題想請教
[緣由]
小弟的親人之前騎機車在路口機車停等區等紅燈
結果左腳掌被一位開車的A小姐車輪輾過
當下親人馬上向A反應
結果A只在車上致歉一下就跑了
親人忍痛追上去
在另一路口追上 再向A反映
A還是只在車上叫親人去醫院看醫生
並無留下聯絡方式 然後又跑了
親人當下馬上報警並請同事來幫他
後來親人就醫有骨裂情況
當晚警方通知聯絡上A並請親人去警局再作一次詳細筆錄
因為親人剛受傷所以不想當場跟A和解
所以警方先以"肇事逃逸"送辦
[開偵查庭之前期間]
親友收到交通初判表
A為主要肇責 親友無肇責
這段時期親友總共收到兩次調解會通知
親友皆以腳傷未癒拒絕(需要跛腳騎車去上班)
[肇事逃逸偵察庭]
地檢署通知開庭
在A未到庭之前
親友向檢察官反映有意願在庭上跟A談和解
結果A到庭之後
向檢方的發言 種種推託 發言不善 也無對親友的歉意
親友一氣之下
向檢察官說不想和解了 並表達想提出過失傷害的告訴
開完庭之後 檢方安排的調解會 親友也不參加就離開
[收到起訴書和法院傳票]
親友馬上向檢方詢問
說他尚未提出過失傷害告訴
怎麼就收到過失傷害的法院傳票
書記官向親友解釋
因為雙方一直沒有和解
檢察官依法就可以做出過失傷害及肇事逃逸的起訴
在法院開庭之前
A的母親B
開始致電親友3次
表示希望親友能原諒他女兒並和解
但親友還是拒絕
[法院開庭]
親友因不願到場
向承辦書記官請假
書記官表示
因為親友是告訴人 而且也無向A提出刑事附帶民事的打算
所以親友可以不用上庭
(親友從事發至今 從未向A提出賠償金要求 連強制險的醫療 也未申請)
[法庭審辦之後]
親友又收到一張調解會通知
親友還是拒絕到場
問題重點來了
調解會後幾天
親友突然收到A寄來的ㄧ封存證信函
內容主要是希望親友能在7天內提供銀行帳號
A會匯一筆錢給親友
如果親友不接受
這筆錢將提存到法院供親友提領
當然 親友還是不理她
結果過了10天
親友收到了法院寄來的提存通知書
詢問承辦此案的法院書記官
書記官也表示他不知道被告有做這動作
並表示A做這件事跟他們法院審判沒關係
法官會依法在某個日期做出判決
想詢問有法律經驗的板友們
A的這個操作到底是什麼意思???
作者: miniUU (UU)   2021-09-25 00:58:00
你可能先問你親友整個在操作啥,不出席,要提不提告,不和解,時間一直拖,導致對方找專業來出招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21-09-25 01:14:00
沒有意義只有你親友已經告了他且成立 才會有意義上面說的是民事還沒告之前就清償提存是無意義的
作者: panex0845 (胖克思)   2021-09-25 11:19:00
這招叫 我有誠意和解 我也有誠意給你錢 我把錢放法院了要拿不拿隨便你 法院看到我有誠意 會減輕量刑
作者: jidou (廢人)   2021-09-25 14:40:00
雖然我不懂,可是完全不理,沒回應,現在也出問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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