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 月休八天,遇到大月31天薪資計算?

作者: Yuchichi (計劃趕不上變化)   2021-06-08 21:28:28
現在的工作為服務業雖號稱月休八天 但因應要補足最低薪資要求的基本時數 176工時
因為卡到大月有31天 所以還是得多補八小時 到184工時
請問這樣的邏輯跟工時計算是不是算合理?@@
表達不周請見諒
解釋:是月薪制沒錯,因跟同事搭班有固定早晚班制
每天上班時數不達八小,所以要找其他天來把基本薪資的基本時數176工時補滿
所以根本沒有所謂月休八天
然而遇到最近的大月5月有31天 所以要求時數要補滿至184工
時 不然以往上班的時數只要補滿至176小時即可
不知道這樣表達ok嗎QQ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21-06-08 21:54:00
看不懂你的問題 所以你一個月上班184hr/8=23天?
作者: S04870487 (飆飆豪)   2021-06-08 21:55:00
大月計算還是休8天薪水不變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21-06-08 21:55:00
這樣不是休了31-23=8天嗎?
作者: zombierick (老衲到此一遊)   2021-06-08 21:55:00
看你工作類型,有些四週變形工時的服務業,28天排8
作者: zombierick (老衲到此一遊)   2021-06-08 21:57:00
但很多服務業不採四週變形,改以月計,就月休八天遇到國定假日就再多補休假日。一年下來老闆還是賺。除非是移工,不然沒有在規定每月工時要達多少才可以這樣二月豈不是加班加到死。台灣勞基法已經落後國際勞工組織一百年了,基本討論好每日工時,每週不得逾40小時,超過得補休或以加班費計。就這麼簡單很多服務業都有勞基法特別但書條例,保全業也有醫師也不適用勞基法,所以一週工作超過八十小時很平常即使看似符合勞基法的條例,只要套上「責任制」業主就免責。台灣是已開發國家,勞工過勞死,業主不用負刑責的;依勞動部官方,台灣每年至少過勞死50名以上。
作者: dann255181 (謎)   2021-06-08 22:36:00
所以這個意思應該是說 31天的那個月才是真的月休8天其他月份則不是
作者: andy90498 (楓情)   2021-06-09 00:51:00
我們公司是看日曆的紅字來決定放假天數 也是月薪制 但如果那個月有10天週末 就是休十天 所以即便大月剛好只有8天週末也不算虧 下個月的週末天數就會補回來
作者: antjuice (果汁好喝)   2021-06-12 13:08:00
那2月你們怎麼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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