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 店家這樣算逃漏稅嗎?

作者: konbakonkon (0800)   2021-02-05 17:30:23
發現有一家小吃店,消費兩次,兩次發票開的金額都不正確。
但不知道這樣算不算蓄意的?
第一次:
點完菜結完帳沒注意價錢不對,領餐時才發現餐點不對(有單點東西但沒有加進去)
經詢問後,店家表示會補加,但是發票不重打。
第二次:
人非常多,我點完餐後,前面也等不少人,後面也有顧客接著點餐。
但店家不知道怎樣一直做錯餐點,領餐時,拿到的餐點是錯的(我前面的也是)
店家說會重作,但是詢問是否能接受不改發票?若不行的話,要將單子抽出重打的話會更慢(可能要重新排隊?)
因為後面還有事情只好答應,但經由兩次經驗覺得這間店為什麼老是喜歡不重開發票...
而且店家的態度加上很多人都做錯餐點,感覺就有點吃定你不想重新排隊...
回家查了一下發票相關規定,但不是很清楚,想請問大家:
1.這樣算逃漏稅?
2.如果要檢舉似乎要舉證,但是不知道要如何舉證,拍發票應該不行?
還是應該要錄音之類的,但是畢竟店家有先詢問過我,若我回答好,我也會受到相關波及嗎?店家會不會說是我授意他們的呢?
若我回答不好,就錄不到證據了?
ps.若有其他更適合詢問的版請告訴我,謝謝
作者: fate (瓶子)   2021-02-05 19:00:00
購買的東西與發票不符就可算是逃漏稅了,再加上店家不願意重開,可以認定是蓄意的
作者: suaveness (靜夏)   2021-02-05 21:15:00
原則上,只要發票金額小於消費金額就算逃漏稅
作者: konbakonkon (0800)   2021-02-05 22:18:00
可是我要如何舉證?畢竟是我同意他不補開的?
作者: jdoe (無茶苦茶)   2021-02-05 23:17:00
你可以直接詢問各區國稅局,國稅局就會有稽查員上門當顧客消費稽核查看看了
作者: if4 (if)   2021-02-05 23:19:00
要補開就要再等就不合理了,因為我是先消費,我不是後來的消費者我不是好說話的人,如果我面對他,我一定說我要檢舉你,看你怕不怕
作者: TaiwanFight   2021-02-05 23:57:00
是有啥好怕的==
作者: if4 (if)   2021-02-06 01:29:00
不給他錢啊,怕不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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