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常看朋友傳
美國人因為各種奇怪理由
而對企業提起訴訟的案例
像是因為炸雞全家桶不夠吃
把肯德基告上法庭索賠2000萬
感覺在美國連呼吸都可能被告
不知道濫訴問題是不是真的這麼嚴重
有鄉民知道嗎?
美國認為企業就算無過失,出事情也要負擔一部份責任因為企業比消費者更有財力和能力改善這些問題然後美國又比較大,奇奇怪怪的案件當然也多
有些被截頭去尾後轉述到你這邊看起來很扯的案子你去找案件的原始裁判書,常常也是有這樣判決的理由的
越想越不對勁、醫療濫訴、買家不取貨就告刑事、玻璃心自創ID有人格權的見解告妨害名譽的 這些每天都在上演 只是新聞不見得有報
作者:
saltlake (SaltLake)
2020-01-13 22:41:00濫訴? 那制度上要放一個法官先審查是否濫訴才能提告嗎?y
濫訴設計一個審判費 提告者先預付 敗者負擔就能解決了民事就是這樣子 濫訴的反而比刑事少很多 台灣刑事幾乎0成本有的明知自己手上沒證據也不算刑事只是民事 一樣先告再說 反正對自身來說幾乎不用錢
作者:
APM99 (血統純正台北人)
2020-01-13 23:48:00美國都有只接商場跌倒案件的公司了..
作者:
saltlake (SaltLake)
2020-01-14 01:54:00法庭審查費現在就是敗訴者負擔
作者: Xa73 (Anonymous) 2020-01-14 13:56:00
媒體一般喜歡誇大內容, 絕大部分上新聞的其實都被法院拒審閱讀判決書很重要
網路一查就看到肯德基的案子2017年法院根本不受理。因為求償金額很大媒體愛報但事證不足法院也不會處理的。久而久之還是有些錯誤訊息流傳。另一個惡名昭彰的是麥當勞熱咖啡案,有位太太被燙到就麥當勞讓他們賠了很多錢。但一堆事情都被省略:那位太太三級燙傷跟麥當勞違反和解規定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