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借錢,但新聞現實看太多了,都會鬧得不愉快。
所以想立個雙方借貸契約,但家人說要有本票才有法律效力
契約沒有用。請問是真的嗎? 關於這些事宜我可以發在哪個版
來請教呢?
謝謝。
作者:
netpal486 (隨風而逝的記憶...)
2019-10-26 21:41:00契約並不是沒有用~而是通常需要第三方作證人...
作者:
netpal486 (隨風而逝的記憶...)
2019-10-26 21:43:00只是大家便宜行事,最後變各說各話... Lawyer版?二樓是對的~
作者:
TllDA (踢打)
2019-10-26 21:49:00最基本的就是一式兩份 每個騎縫都要有雙方的章或手印每個手寫修改處也要有雙方的章或手印
作者:
bailan (Bailan)
2019-10-26 22:14:00有法律效力也沒用啊,不還錢你還要花錢去追討,不如別借好
作者:
hsinyeh (hsinyeh)
2019-10-26 22:32:00契約當然有用,問題是不還錢怎麼拿到強制執行名義五樓錯的
只有契約當然也有效力,只是要訴訟贏了才能強制執行,但本票本身就可以直接作本票裁定,會方便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