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開辦「首次申請護照親辦一處收件代送代領全程服務便民措施」有新北市政府(自103年10月1日起)、臺中市政府(自106年9月15日起轄下北屯區、清水區、豐原區、大里區等4區戶政事務所)、雲林縣政府(自107年5月1日起轄下斗南、虎尾、北港、斗六、西螺、麥寮6個戶政事務所,不含辦公室)、桃園市政府(自108年2月15日起),針對首次申請護照至該縣市府轄內戶政事務所申辦人別確認之民眾,提供代辦護照服務,代收申請護照應備文件及規費並造冊後,派專人至領事事務局(新北市、桃園市)、外交部中部辦事處(臺中市政府)、外交部雲嘉南辦事處(雲林縣政府)送件及領取護照,相關資訊請逕洽上揭各縣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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