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
已經拿到法院給的債權憑證
金額很小一萬多而已 不過他欠了一年了 擺明就是故意不還 不是沒錢
查過他名下沒財產沒存款
也不想對他做強制執行(因為他應該沒什麼東西好讓我強制執行)
也不想去查封他住的地方(應該是他租的)的動產(因為他應該沒什麼東西好讓我查封)
也不想查封他任何東西(因為他應該沒什麼東西好讓我查封)
現在只知道他在某個地方當臨時工
雇主應該是付現金給他
請問這樣我有什麼辦法可以跟他拿到錢?
或是也許我可以去找他雇主說些什麼?
謝謝回答感激不盡
(很討厭法律版和日常法律版所以來這問請見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