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 選罷法第53條

作者: sunchen0201 (想哭就要笑)   2018-11-14 20:57:54
根據選罷法第53條,
今天開始就不能再出民調了,
包括個人轉傳以及新聞評論。
請問這裡指的是"數據"嗎?
那如果只是在社群網路討論,
用語該怎麼拿捏尺度?
譬如常聽到五五波,棄誰保誰,
或是已經很接近,要追上了之類的。
不想以身試法,50萬不是開玩笑的。
謝謝解惑。
作者: qazqazqaz13 (章魚哥)   2018-11-14 21:05:00
按照你的標準 ptt的抓完明年大家就不用繳稅了
作者: stanley20301 (單眼皮瘦巴巴)   2018-11-14 22:57:00
應該是指不能做出新民調,但舊有的民調是可以討論的,因為都有資料可以查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18-11-14 23:40:00
樓上你可以先看一下法條..
作者: j00000 (XDDDD)   2018-11-15 10:39:00
55波應該就算評論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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