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 離職預告與離職日期問題

作者: aeiecaeiec (遠行)   2018-03-11 13:38:20
請問若按公司及勞基法規定,任職一年以上未滿三年,
在3/14提離職,員工本人希望於4/9離職,
法律上公司是否有權利要求該員工在3/30就必須離職?
即要求在員工的離職預告期間還沒滿就提早走?
謝謝 : )
作者: Schottky (順風相送)   2018-03-11 13:55:00
當然可以,不過 3/31~4/9 薪水要照付這個問題也可以咨詢各縣市勞工局,大部份縣市撥1999即可我猜公司只是想省一個月份的健保費,勞工如果要求十天薪水要照付,那公司應該會叫你來上班到 4/9 再離開
作者: aeiecaeiec (遠行)   2018-03-11 15:58:00
那請問若是3/31領年終,公司規定若當天不在職不能領,公司片面要求在3/30離職的話,是否只要多支付到4/9的薪資,就可以不支付年終給員工?
作者: Schottky (順風相送)   2018-03-11 16:03:00
勞基法管不到獎金,只能管正常薪資有沒有發放現在的狀況恐怕不管哪一天離職都拿不到年終獎金了不過這麼細節的東西我也是外行,如果需要專業的協助,各區公所有免費法律咨詢可以問問看有一個狀況是如果年終獎金屬於薪資的一部份,也就是約定一年給十四個月薪資,那兩個月年終就算是正常薪資一部份必須要發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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