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 到期三個月內被認為不適任直接解雇?

作者: rtyujlk (Remark)   2016-12-03 06:13:54
聽說的內容如題
法律沒規定試用期三個字
但是可以覺得不ok當天直接fire?
真的假的啦
作者: hsinyeh (hsinyeh)   2016-12-03 06:30:00
如果有約定試用期通常是不太會刁但是不能一概而論
作者: HT2 (歐吉桑)   2016-12-03 08:42:00
在越南滿三個月主管會評分,才會簽合同,簽了合同才是正式錄取,臺灣好像没有這法規?幾乎都是老闆說了算
作者: ChungLi5566 (中壢56哥)   2016-12-03 09:08:00
未滿三個月 雇主不用預告日期就可以把員工資遣
作者: rtyujlk (Remark)   2016-12-03 09:20:00
那三個月內也會有資遣費嗎
作者: HT2 (歐吉桑)   2016-12-03 09:21:00
台灣法規就是保障老闆,老闆說了算,三個月試用期內
作者: MELOEX (MELO)   2016-12-03 09:26:00
可以不預告解雇(相對的主動離職也不用但是被解雇時 資遣費一定是必須勞退舊制 滿一年給一個月 新制 滿一年0.5個月不過不管新舊未滿一年都是依比例算你未滿三個月也不太需要期待資遣費有多少……
作者: rtyujlk (Remark)   2016-12-03 11:06:00
某全台推動雙福之社福單位 主管表示怕被查 資遣要準備很多資料 體諒其行政作業 所以我自離閃人 快落跑
作者: susaku (小草)   2016-12-03 14:06:00
幹麻要體諒.. 對你來說只有要不要繼續留著等少許的資遣費而已 不管你被資遣還是自願離職他們都要準備很多資料啊
作者: rtyujlk (Remark)   2016-12-03 23:27:00
顆顆 留一線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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