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30CM F Cup好,(文長抱歉)
事情是這樣的,
我同學即將於6月底租約到期,
在六月初時房東有詢問他是否要續租,
但當時課表未定,所以不確定是否需要續租或是可以通勤,
因此詢問房東是否可延至6月中告知續租意願,房東也答應了!
隨後到了六月14,
房東再次詢問意願,當時我同學家人希望以安全為優先,因此請我同學回覆房東要續租!
在答應房東後,同學的爸爸隔天也有去電房東詢問是否可以減少一些租金,
但房東僅包水為優惠(原先不包水)
不過爸爸也是於電話中告知房東,(減不減房租都沒關係,
但最後還是得讓我兒子在租一年,希望房東盡快完成簽約!)
當時房東認為我同學要續租,所以就以他們為優先,
並沒有在找其他房客來承租,
重點來了,
同學的媽媽於6/19開始跟房東談續約優惠的事,希望能多減一些,
或是以年繳優待一個月房租為前提才續約!
房東不肯,所以媽媽就跟房東說那他們不租了!
房東現在想跟我同學扣一個月押金彌補他的損失,
請問有任何依據嗎?
感謝各位大大的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