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
我用了某一個訂房網站,訂房且刷卡後
約10分鐘後,寄了一封簡訊來,表示訂房成功 ...
大約兩個小時後,對方打電話來說因為民宿沒房間了所以訂房失敗了 ..
請問這樣有沒有問題??或是是否可以要求賠償之類的??
當然我是 跟他說沒關係,我再自己找找 .. 我也不會去跟他追討什麼
只是覺得這制度好像怪怪的,
在訂單已成立的情況下,消費者要求要取消,不是會被扣手續費??
相對的,針對這種代訂網,有什麼相對的規範嗎?
如果是住宿當天才說訂單不成立,豈不要流落街頭??
補充一下
他網站上面有寫
下單後 收到簡訊通知 訂房成功,表示訂單成立
如果訂單成立後,消費者要退
1.如果是預繳的 就全額不退
2.如果是全繳的 收5~10%手續費
3.如果颱風天(宣布停班的)收訂房的10% 手續費,飯店手續費另外計
但是沒有寫 如果是訂房網站去取消訂單 要如何補償?
在補充一下,我是不會去追討,
只是覺得這個好像不是一種平等的條款 ....??
在補充一點
相對的 CTrip 這個網站 就滿特別的,明明別人都沒有房,他就有房
訂了之後,是顯示 訂房確認中,或是處理中 ..
然後過一會,就會有大陸人從上海打電話來跟你說,沒有房 ...
也就是說,他不會跟你說訂單已成立,然後又說,沒有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