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問] 關於車禍賠償及談判注意事項

作者: n3n3phph (石頭人)   2016-04-28 16:07:49
初步判決分析出來了
我:涉嫌行經無號誌路口未減速慢行,作隨時停車準備(依監視錄影畫面)
他:行駛支道,未禮讓幹到車輛,已舉發。
對方沒受傷,我有受傷。
對方汽車跟我的機車都需要維修。
申請進一步鑑定又要繳3000給政府,而且還要等2個月,不然就是提告。
結果出來後,還未跟對方討論此事,有點想直接私下和解了,
我覺得對方責任較大,但沒有一個依據,我該如何說服對方?
還是各位覺得責任歸咎是55波呢?
※ 引述《n3n3phph (石頭人)》之銘言:
: 小弟上個月底上班途中出了點小車禍,
: 還在等30天裁決結果,
: 當時我騎車,對方開車,
: 地點是發生在無號誌的十字路口,
: 我在幹道上騎車直行,突有一小轎車從右方竄出,
: 閃避不及,不慎撞上對方後座車門,當下立即報警處理,
: 對方車門凹陷,把手破損;我的機車車頭幾乎全毀
: 對方毫髮無傷;我肋骨裂了一根
: 但警察說一切等30天後裁決結果。
: 目前已跟對方達成不算協議的協議,
: 就是等初步裁決結果出來後,再來判斷賠償歸咎跟費用,
: 對方也已先跟我報告他的汽車維修費用。
: 想問一下版上的朋友,這樣的車禍狀況,是對方較有利,還是我方呢?
: 而我本身沒保險,機車也只有強制險,目前只有申請職災的就醫補助而已,
: 我應該還可以做什麼對自己較有幫助的事嗎?
: 另外接下來我應該注意什麼嗎?特別是在跟對方談賠償時,為維護自身權益著想。
: 謝謝!
: 以下為很爛的車禍示意圖:
: │ │
: │ │
: │ │
: │ │
: │ │
: ───────────┘ └────────────
: ▏停
: ←─他 ▏
: 支道 ↑
: │
: ───────────┐ 我 ┌────────────
: │ ▁▁│
: │ │
: │ 幹 │
: │ 道 │
: │ │
作者: andysamlee (momo)   2016-04-28 16:26:00
根據我自己車禍的經驗 肇事鑑定先做 錢不要CARE因為往往私下談最後破局 要上法院 你就要肇事鑑定時間內沒做 你以後就不能再補做 我會當成買保險的概念先做起來放 另外責任歸屬部分你覺得是鄉民說了算嗎XD?同樣的資料不同法官的責任歸屬都不同了 何況鄉民決定
作者: n3n3phph (石頭人)   2016-04-28 16:49:00
回a大,您說的我都知,只是想來這邊詢問大家對於這樣的狀況有沒有什麼見解及意見,3000對我來說不是小錢,還是儘量想把大事化小,小事化無,但若最後像你說破局,當然還是得尋求法律途徑,畢竟若要賠償對方也不是小錢,只是希望能在跟對方談之前,能得到一些建議做參考。
作者: andysamlee (momo)   2016-04-28 16:56:00
我的狀況跟你類似 我也是機車 撞我的是汽車 我手斷了發生是在一個路口 黃燈 我減速了 他想闖過去 就撞上來因為沒路口監視器&紀錄器 所以肇事鑑定最後判他:未保持安全距離+未保持現場完整 我:未保持安全距離 然後和解時他完全不出面 堅持只派保險公司 只賠保險理賠的東西 (修我車+醫療費) 最後是上了法院然後判賠的內容也差不多這些 再多一些道義責任 end反正以台灣這種奇怪的法官來看 最後都是大車陪小車和解時你可以列一堆有的沒的想不到的費用 讓他殺殺到他爽為止 反正你可以合理估計的就是修你的車+醫療至於修他的車? 叫你賠可以啊 法官叫你賠你就賠暗示他上法庭對他基本上只有不利 誰叫你車大~但 談和解要會有講話技巧 絕對不是威脅對方XD
作者: n3n3phph (石頭人)   2016-04-28 17:16:00
好哦!我會注意的,感謝打那麼多的耐心回覆,希望一切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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