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客打算提早解約(因工作調動),但有找到新房客無縫續約,所以房東就不扣押金.
後來點交房屋時,房客問房東要不要跟他買台北市垃圾袋(打算以市價二折售出).
結果房東大怒!房東對房客說,我沒有因為你提早解約而扣押金耶!!
你還要賣我垃圾袋?
因為這個垃圾袋真的是以很便宜的價錢出售,房客也沒有一定要房東買,
就剛好搬家整理出來,順便問一下.
而且房客前一天有事先電話詢問房東有沒有需要台北市垃圾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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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身為房客該怎麼回應房東的暴怒?
補充說明:房客當下面對房東的大怒,被嚇到了,只能急忙陪不是,
馬上附贈3個垃圾袋給房東.
這個問題可能每個人的看法都不盡相同.
以上問題已先問過一位身旁同事,這位同事說,如果是他,
他會跟房東說明其實賣他垃圾袋沒有賺他錢,然後多加說明沒有要他一定要買.
同事說,其實房客沒有錯,可能話不知道怎麼說的,讓房東誤會.
然後房客有點後悔,房客覺得已經一直陪不是了,
可能當時可以不用再送3個垃圾袋.
而且房東不扣押金也是因為房客有找到其他承租人.
但是事情已經過去了,3個垃圾袋也沒價值多少錢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