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 擦撞彈飛事件中公車司機有無罪責

作者: Chaonihorse (草泥)   2016-04-14 01:44:24
http://news.tvbs.com.tw/local/news-648684/
以上新聞連結
主要想請問這起事件中
公車司機被以業務過失起訴
對於法律知識不太熟悉,不過過失不是應該是「應注意而未注意」才叫過失嗎
從監視器畫面來看,幾乎沒有反應時間吧
那這樣子還是會被判有罪嗎?
司機會因為這樣子受到甚麼懲罰嗎?
作者: Schottky (順風相送)   2016-04-14 01:49:00
哪裡有說起訴?
作者: sdiaa (桂綸鎂)   2016-04-14 02:23:00
移送-起訴-判刑 現在才第一動而已
作者: RunDLL32 (古/靈/ç²¾/怪)   2016-04-14 02:43:00
一審 二審 三審 n年過去了上訴經過警察、檢察官、法官、監獄的處理流程
作者: hxhjerry (送葬銀幣)   2016-04-14 08:32:00
順帶一提,過失是應注意能注意而未注意
作者: kobe8112 (小B)   2016-04-14 09:17:00
不要太緊張,目前都只是正常程序
作者: afflect (Mr.Q)   2016-04-14 12:22:00
以畫面來說,機車可能被判定為前方車而對前方車應注意為注意是成立但是否考量事故發生的情況應變能力,看法官心證了除非把撞擊前的行車路線拿出分析,可能是機車違規從外側超公車那可能連加油站出來的騎士都可以無責任了
作者: higger (朝鄉而行2016)   2016-04-14 18:55:00
研究生本身一定也有責任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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