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 公寓大廈內公共空間停腳踏車

作者: totoro12 (stay alive)   2014-09-10 00:12:05
大家好,我不知道這個問題要po在哪個版,所以來拜託熱心的板友了!
就是我住的公寓大廈是好幾棟一起的,圍著中間的一個中庭,有管理員的那種
最近突然想騎腳踏車,就把原本停在地下室的腳踏車牽出來整理一下,停在另外一棟附近
那裡有停了幾部腳踏車,我怕擋到別人,有把自己的腳踏車特別停在最裡面
(補充:我住B棟,停去C棟)
結果過了幾天,管理員跟我說B棟的住戶請我們把車移走,
我覺得有點不合理,因為那不是公有的地嗎?而且我也沒有擋到他們或是造成麻煩?
後來又再問了一次,管理員說是之前社區大會決議的,每棟腳踏車停在自己棟裡,
可是如果停我們這棟的話就一定要停地下室,這樣每次要騎之前都要搬來搬去,
很不方便。
所以我想請問,腳踏車該停哪裡是可以這樣開會決定的嗎?
那他們平時搭我們這棟的電梯出入地下室(他們那棟沒有地下室的門)
也可以由我們投票決定嗎? 還是這兩件事完全不相關?
還有,這樣的開會結果是可以再改變的嗎?
因為9/14又有一次開會了,我想先了解一下,如果真的是我自己想法錯誤,
我就不會再去停C棟了,希望大家指教,謝謝!
作者: MELOEX (MELO)   2014-09-10 01:19:00
共有區域的使用方式可經由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成為規約兩件事完全不相關 但 若你希望訂定C棟與狗不得進入B棟電梯你也絕對有權力提案 但 決議與否取決於與會的區分所有權人開會結果無法改變 但規約是可以修增的這就是區分所有權人會議的召開意義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