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小魯多年前手機在北車遺失
報案時也就老實地說遺失
波麗士大人就叫我做個筆錄.影印手機的IMEI碼就沒了
在幾年之後家人發生類似的事情
到另外一間警局去報案 波麗士大人問說要報遺失還是竊盜
我才驚覺原來有這樣的分別
不過幸好還是決定報遺失
後來發現是家人的同事拿錯同款手機
請問這兩種主要的差別在哪..@@
作者:
hsinyeh (hsinyeh)
2014-08-25 13:15:00這應該是國文問題....
作者:
wcptt (龍魂)
2014-08-25 13:43:00竊盜有三聯單 列入罪率 會有破案壓力 遺失就.....
作者:
mokuwa (怪獸)
2014-08-25 14:00:00我請教了國人老師 遺失就是自己把東西弄丟了 竊盜就是別人偷了你的東西~~~~這樣.......(哈)
作者:
OAzenO (すごいにゃ~)
2014-08-25 16:51:00這不是國文問題 這是個人目的的問題報遺失是有找回來最好沒有也沒差 報竊盜就是要給對方教訓
作者:
ewewew (黑社會老大)
2014-08-25 18:02:00借此文問...我妹她手機放在摩托車前面放杯子的地方...忘記拿走...想到的時候回來車子找...已經不見了...這樣算是竊盜還是遺失???我妹認知是竊盜...報警被警察酸說這只能算遺失...
作者:
MELOEX (MELO)
2014-08-25 18:35:00樓上怎麼看都像遺失 被酸剛好而已....
作者:
klya (幼稚園準畢業生)
2014-08-25 19:40:00樓上上那個我也覺得應該算竊盜吧?
作者: PanFeng5566 (潘鳳5566) 2014-08-25 20:01:00
樓上上上(?)的問題:應該算是遺失沒錯如果是馬上就想起→才是竊盜罪1.有段時間後才回去找的話,代表皮包早已脫離持有,已成為遺失物。而拿走皮包的人僅犯侵占脫離物罪(500$2.因為「隨即想起」代表尚有「持有意思」,距離別太遠的話就不算喪失持有。需要破壞他人持有且令自己建立新持有,才是竊盜
作者:
ewewew (黑社會老大)
2014-08-25 23:41:00我妹不超過半小時就想到趕回去拿...我妹在警局氣到哭...是我後面去警局關心警察才受理...(我殺氣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