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板務] 討論原創平台是否包含大B板

作者: bluemidnight ( ★ 朔方 ★)   2017-02-23 12:17:45
每個人都有自己意見,看起來哪一方都不會被說服,
明明提議/連署的人這麼多,
卻一直被質疑「有這個必要嗎」、「大逼板明明能發為何不去」
「大逼版人氣低就想來借原創版人氣?」
這種質問提議者的反對方式很奇怪。
會提議而且連署通過就代表許多人有這個需求,
至於是不是大多數人就要看投票結果不是嗎?
而且提議的初衷應該也只是想分享文章而已
我把我的意見貼過來好了
推 bluemidnight: 就贊成意見而言,看起來有點像捨近求遠,反而把大家02/23 11:31
→ bluemidnight: 好接觸的創作區屏棄在外,感覺有點微妙02/23 11:31
→ bluemidnight: 有人提到玄幻或言小,其實板上討論也有部份重疊啊 02/23 11:32
→ bluemidnight: 如果想討論/寫感想的人佔大多數,也可以提議納入吧 02/23 11:33
→ bluemidnight: 反正大家都能提議,連署跟投票過不過就另一回事了 02/23 11:34
→ bluemidnight: 有點像鎖國跟開放之爭,可能老版友都傾向維持原樣 02/23 11:34
→ bluemidnight: 新版友較不局限於創版當時的原創定義吧02/23 11:35
基本上我的看法是各種平台、只要內容符合都可以。
至於有人問Story版、Marvel版文章是不是也要加入,
我覺得你想討論就提議啊,我個人是認為加入也無妨。
原創版辦的活動都很有趣也很熱鬧,
我也很喜歡來看大家的評論和感想,也希望主題跟文章能越來越豐富
這次的爭論感覺是平行線
我的提議是提早投票(縮短為一週後)
畢竟在連署開始前好像也討論了很久了(?
不過當然尊重版主們的決策和版友們的意見及投票結果。
作者: bluemidnight ( ★ 朔方 ★)   2016-02-23 11:31:00
就贊成意見而言,看起來有點像捨近求遠,反而把大家好接觸的創作區屏棄在外,感覺有點微妙有人提到玄幻或言小,其實板上討論也有部份重疊啊如果想討論/寫感想的人佔大多數,也可以提議納入吧反正大家都能提議,連署跟投票過不過就另一回事了有點像鎖國跟開放之爭,可能老版友都傾向維持原樣新版友較不局限於創版當時的原創定義吧
作者: ttyycc (小捲)   2017-02-23 12:19:00
給予應援時間(?)不就是給雙方表述立場拉票吧?投票本來就該有時間讓人討論,也讓沉默的第三方看兩方論點吧?你要是支持可以發表支持理由,要是不喜歡吵架可以不要看討論叫大家不要討論直接投票我個人不贊同。
作者: bluemidnight ( ★ 朔方 ★)   2017-02-23 12:20:00
OK的 當然這就是我個人意見跟提議
作者: woaneggoassa (莞蛋拉)   2017-02-23 12:23:00
也覺得看到現在累了哈哈,覺得雙方都無法被對方給說服。就交給群體意志吧。
作者: notfalling (一日心期千劫在。)   2017-02-23 12:24:00
看到這篇的開頭想忽視一切既有規則,也讓我很不舒服。
作者: mermaid1111 (美的人魚)   2017-02-23 12:28:00
板務文寫很清楚的就是討論正反兩方的想法與觀點啊沒任何問題
作者: Nielro9721   2017-02-23 12:29:00
大家都有自己的意見,我覺得先討論沒有問題阿
作者: mermaid1111 (美的人魚)   2017-02-23 12:30:00
看到不是自己認同的觀點就覺得心累?那我想你等投票開始再來會比較好
作者: notfalling (一日心期千劫在。)   2017-02-23 12:30:00
會有有這個必要嗎的質疑,就是因為需要思考有這個必要嗎啊!如果不管需求只論發表心得開不開心,那全站統一用一個版就好了,何必分門別類?
作者: mermaid1111 (美的人魚)   2017-02-23 12:33:00
說討論像在被質疑有沒有必要,你這篇也是在質疑討論與表達想法有沒有必要啊哈哈哈
作者: notfalling (一日心期千劫在。)   2017-02-23 12:34:00
如果不需定義版面文章範圍,那紅樓夢神鵰俠侶第一次親密接觸的心得都發來好了,不就是想分享心得嗎?
作者: bluemidnight ( ★ 朔方 ★)   2017-02-23 12:34:00
如果有人覺得需要,他也是可以提議的我不覺得不能提議啊,就跟之前開放簡體字一樣啊
作者: blackerangel (冬眠日)   2017-02-23 12:35:00
討論本來就是這樣,我也是看得很累,但在討論途中也會看到不同的意見能夠思考與自己相反的論點,我覺得這樣很好,坦白說我很喜歡原創版這樣的風氣,大家都很理智冷靜在陳述,不會有什麼不爽不要來之類的話出來,大家都很棒。
作者: lattenight (拿鐵不想睡)   2017-02-23 12:36:00
我看你發這個也不舒服呀!明明反對人很多,怎麼像你有需求別人不照辦就是壓迫質疑你? 提出來的人好"單純",反
作者: bluemidnight ( ★ 朔方 ★)   2017-02-23 12:37:00
沒關係,我尊重你的不舒服。
作者: lattenight (拿鐵不想睡)   2017-02-23 12:37:00
對者是壞人?你的確該尊重我的不舒服, 請好好講,別上演白蓮花
作者: bluemidnight ( ★ 朔方 ★)   2017-02-23 12:39:00
也請你尊重我的不舒服,謝謝。
作者: Veeshan ( )   2017-02-23 12:42:00
那更應該尊重板上其他人的看法,不管是反對方或贊同方,大家都需要一段時間達成共識讓這個板更好,此時跳出來說什麼好累滿莫名。
作者: ruby02162000 (云胡不喜)   2017-02-23 12:44:00
恩我覺得是這次爭議真的比較大,才有這麼長的討論時
作者: notfalling (一日心期千劫在。)   2017-02-23 12:45:00
你說人家的言論讓你不舒服,這不是一句能讓人尊重的言論,所以你也不必尊重我的不舒服。
作者: mermaid1111 (美的人魚)   2017-02-23 12:45:00
發這篇文就很不尊重原創板與網友啊(煙
作者: ruby02162000 (云胡不喜)   2017-02-23 12:45:00
間吧,簡體字那篇討論都蠻一面倒的,也就不需要再開投票這樣?
作者: dorisDC (安陵/非白)   2017-02-23 12:54:00
作者: notfalling (一日心期千劫在。)   2017-02-23 13:01:00
意思就是,你的不舒服是個人感受沒問題,但拿出來說嘴就是沒尊重過認真討論的版友們,所以我覺得不需要依據你的要求尊重你的不舒服:)
作者: dingmei (Ocean)   2017-02-23 13:03:00
作者: Sapphirism (深淵)   2017-02-23 13:14:00
我是不是也可以說贊成的意見讓我很不舒服讓我不受尊重XDD 我理解想要納入的立場但尊重多元意見本來就是民主的價值,樓主高高在上的只打反方卻忽視了正方也有部份失去理智的言論,該呼籲的明明應該是大家都和平理性討論不是嗎?
作者: bllove (奇洛)   2017-02-23 13:14:00
同意1樓
作者: acx850817 (毫無反應,就只是個遊戲廢)   2017-02-23 13:19:00
推not大跟Sap大
作者: vivian02100 (vivian)   2017-02-23 13:22:00
提案方說反覆討論太累所以不要討論直接投票?我有沒有看錯啊?如果台灣政府當初宣布自己黨團提案的[一例一休]吵太兇了,所以決定不公眾討論直接表決,大家覺得怎樣?
作者: shimingd (shimingd(小樓))   2017-02-23 13:26:00
我一開始是贊同進來的,是看到後面整理才變成反對的我講這個是因為我也有在思考,且立場不固定~但你這篇的發言讓我滿傻眼的
作者: huilain (南西)   2017-02-23 13:30:00
哈哈哈開頭這種言論根本不尊重不同意見的版友啊,也是挺奇葩的,口口聲聲尊重大多數人,投票結果還沒出來你是在尊重哪個大多數人?還無視許多版友不希望開特例容易引爭端的理由,因為我要分享好棒棒其他都不用討論了?板規原創版宗旨都不重要就是了?
作者: dorisDC (安陵/非白)   2017-02-23 13:34:00
創作者看到讀者討論成這樣,真的很心累啊XD 給我評論!
作者: uyulala (The Neverending Story)   2017-02-23 13:34:00
個人支持原創納入大B。但是不認同po主此文。民主本來就會有意見不同的時候,要改程序也要按照制度
作者: alicekoki (桃李春風一杯酒)   2017-02-23 13:36:00
樓上是開大絕嗎?創作者最大^ ^?抱歉 是樓樓上DC大 :D
作者: dorisDC (安陵/非白)   2017-02-23 13:37:00
也不是開大絕,只是今天發在其他平台可以,僅在大B不行,不是很奇怪嗎。就文種本身是沒問題的。
作者: huilain (南西)   2017-02-23 13:39:00
哪來的其他平台可以僅大逼不行?可以不要把自己講得這麼可憐嗎?
作者: Sapphirism (深淵)   2017-02-23 13:40:00
因為大b是ptt版塊之一 這是我自己的理解
作者: dorisDC (安陵/非白)   2017-02-23 13:40:00
當然也不是說創作者最大,只是創作者也有取用書評的權利
作者: alicekoki (桃李春風一杯酒)   2017-02-23 13:41:00
姑且不論發不發表 今天你說創作者看到讀者討論很心累
作者: dorisDC (安陵/非白)   2017-02-23 13:41:00
我當然覺得可以以創作者的角度發表意見囉!
作者: huilain (南西)   2017-02-23 13:42:00
而且批踢踢跟其他平台有很大性質上的不同也是眾多版友有疑慮的點啊,可以不要一直把自己擺在受害者位置上嗎?
作者: alicekoki (桃李春風一杯酒)   2017-02-23 13:42:00
要看 結果今天你說創作者覺得很心累 所以是因為創作者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7-02-23 13:42:00
大B板的文,今天就算能在本板開放,也是屬於特例,而非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7-02-23 13:43:00
「原則上」的原創文定義
作者: vivian02100 (vivian)   2017-02-23 13:44:00
沒有其他平台可以僅大B不行好嗎?裝可憐夠了...
作者: airylee (六隻羊)   2017-02-23 13:47:00
這裡真是各種精彩啊……
作者: alicekoki (桃李春風一杯酒)   2017-02-23 13:51:00
其實我很想問 大逼當初創板就是以「創作板」出發嗎一直看到贊成方說 大逼就是專職創作的論點@@有點好奇
作者: dorisDC (安陵/非白)   2017-02-23 13:56:00
心累是得到一個書評怎麼這麼難的感慨,不想被無限延伸QQ
作者: pollyptt (波利)   2017-02-23 13:59:00
還記得絕愛版之前就是因為這類只想安安靜靜發文/看文,有爭議都不想討論,叫有意見的人閉嘴才造成使用者流失的啊!
作者: dorisDC (安陵/非白)   2017-02-23 14:04:00
沒有讓大家閉嘴的意思,都可以討論啊。
作者: huilain (南西)   2017-02-23 14:06:00
樓上,有些推文應該不是針對你回的吧...XD
作者: dorisDC (安陵/非白)   2017-02-23 14:06:00
正方應該可以表達對反方意見的不贊同吧。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7-02-23 14:07:00
polly板友說的是當年大b板的事啦
作者: ttyycc (小捲)   2017-02-23 14:07:00
可以啊,但用甚麼「心好累、只是想要怎樣怎要怎麼這麼難」
作者: dorisDC (安陵/非白)   2017-02-23 14:07:00
對我來說「有這個必要嗎不發在大B心態如何」感覺想太多了
作者: huilain (南西)   2017-02-23 14:11:00
用想太多否定別人意見我也是蠻心累的
作者: gdefend (槍響,雷鳴,劍起)   2017-02-23 14:34:00
推妳,兩方看到現在意見很多都重複,根本誰都說服不了誰我直接等投票,要討論就讓她們討論吧
作者: tsukili (梨)   2017-02-23 15:05:00
覺得心累就等投票再回來吧~ 追連載蹲坑也心累但我願意(逃
作者: kuran09 (玖)   2017-02-23 15:56:00
這篇文章跟最早那篇討論的變更版規的那篇一樣,讓我覺得生氣的點都一樣,「不尊重這個版的版規」,我才覺得心累
作者: bluemidnight ( ★ 朔方 ★)   2017-02-23 16:11:00
討論期是1~2週啊,我覺得可以縮短到一星期就好反正越戰大家只會越生氣而已。
作者: pitapon (._.)   2017-02-23 16:12:00
哈囉?尊重版規才會按照版規設計的程序提出討論跟連署吧? 提出想修改版規的意見叫不尊重版規我也是笑了
作者: bluemidnight ( ★ 朔方 ★)   2017-02-23 16:13:00
這是我個人建議,也不是說現在就馬上投票,當然大家和版主喜歡這樣戰兩個星期我也只能樂見其成了
作者: mermaid1111 (美的人魚)   2017-02-23 16:14:00
生氣的點是你不尊重原創板與網友,並不是其他因素好嗎:)而且是討論表達想法誰跟你戰啊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7-02-23 16:15:00
呃,我覺得我滿理性在討論啊,難道你覺得你自己是在戰?
作者: mermaid1111 (美的人魚)   2017-02-23 16:15:00
認真建議以你目前的想法與心態來看,等兩個禮拜要投票時再來比較適合你好嗎
作者: Sapphirism (深淵)   2017-02-23 16:21:00
想修改版規就另開標題正式發一篇文連署,就算通過了這次議題還是要等兩個禮拜,這就是所謂程序正義,這篇主文也沒有要開連署的意思,感覺只是看不爽一方說法所以隨口提議想怎樣就怎樣,當然會被人認為不尊重版規
作者: woaneggoassa (莞蛋拉)   2017-02-23 16:55:00
想幫blue大說一下話,從這篇文中我是覺得並沒有明顯的不尊重文創版版規。他的意思應該也只是覺得現在處於膠著似乎也無法更進一步,倒不如儘快投票解決。以免紛爭變多(在不同篇的推文中不能否認有漸漸出現一些較為激烈的言語)。或許大部分人對於他開頭說想發一篇心得文怎麼這麼難這類言論是不尊重版規的表現。但那語氣我看來是個感嘆。並且提出自己意見,希望能縮短討論期。可是這樣就被指責成不尊重,我覺得有點冤枉。
作者: notfalling (一日心期千劫在。)   2017-02-23 16:58:00
原創文定義是什麼、開版初衷是什麼都不想了解只想發心得,實際上就是不尊重版規啊.............Orz
作者: woaneggoassa (莞蛋拉)   2017-02-23 17:02:00
或許他的言詞確切讓版友感到版規不尊重,但部份推文直接指責人,就這樣缺乏溝通。這樣似乎只是情緒發言。有些推文有提出會為何感到不受尊重,這樣比直接指責不表達原因好多了吧。提供給大家一個溝通方式啦。
作者: ttyycc (小捲)   2017-02-23 17:06:00
三、四、五行明顯就是不尊重版規啊?到哪個版不需要查清楚當版定義的?哪個版投票表決修改規則不需要解釋自己的理由看法的?
作者: Sapphirism (深淵)   2017-02-23 17:11:00
我說的不尊重版規主指的只有這篇原po,並非所有贊成方的版友,也可以理解贊成方想看更多文或創作者想看更多心得的感慨,只要照正常程序討論就只是立場不同而已
作者: ttyycc (小捲)   2017-02-23 17:14:00
你當然可以不尊重啊。但就我個人認為來說,版規就是一個版裡版友相處的方式,就像國有國法一樣。如果今天有個美國人來台灣推廣槍枝合法化,然後說「唉呀我就只是想在台灣用把
作者: kuran09 (玖)   2017-02-23 17:15:00
你不尊重版規,那你又如何要求版有需要尊重你?私以為,在一個版活動,尊重版規是必須的,如果你連遊戲規則都不想遵守,那誰想跟你玩呢?同理,我沒看過有人會
作者: ttyycc (小捲)   2017-02-23 17:16:00
槍,怎麼還要解釋理由跟我的個人理念啊?」我也只會呵呵。
作者: kuran09 (玖)   2017-02-23 17:17:00
這麼理直氣壯的說版規不需被尊重,你踐踏的不僅是版規而是版友們凝聚出來的心血,對於這樣心態的人,恕我無法認同
作者: huilain (南西)   2017-02-23 17:18:00
蠻厲害的欸,這種強辯方式,長見識了...
作者: kuran09 (玖)   2017-02-23 17:19:00
請問H版友,你說的強辯是指我嗎?
作者: bluemidnight ( ★ 朔方 ★)   2017-02-23 17:19:00
不認同沒關係啊XDD 看到大家一直回推文蠻開心的(?
作者: huilain (南西)   2017-02-23 17:19:00
原po啦XDD
作者: lattenight (拿鐵不想睡)   2017-02-23 17:20:00
一個"不尊重"版規的人,會懂"遵守"版規?難怪會發這篇文
作者: kuran09 (玖)   2017-02-23 17:20:00
回原波,我只是對你感到遺憾而已,無須多說
作者: Sapphirism (深淵)   2017-02-23 17:20:00
應該要尊重交通規則啊XD 你要正式連署要投票修改是一回事。就不能因為一時不爽就嚷嚷說要改掉已經進入程序的案件,舉例而言發生交通事故以後才說酒駕(只是舉例)罰太輕了希望「這次就直接」罰重一點,感覺也只是因為這次侵犯你利益讓你不爽了才說說帶動輿論而已也沒要正式動作,還有無論之後決定怎麼樣「這次」都只能照現行法規裁決。
作者: huilain (南西)   2017-02-23 17:21:00
我是在說原po說他不需要尊重板規這件事呵呵
作者: lattenight (拿鐵不想睡)   2017-02-23 17:21:00
你用尊重跟遵守來玩文字遊戲,其實效果不太好
作者: kuran09 (玖)   2017-02-23 17:21:00
同意樓上兩位遵守程序正義是基本事情,我不認為這跟維護有關
作者: ttyycc (小捲)   2017-02-23 17:25:00
你把兩件事情扯在一起了,尊重規則不是因為不可以改,而且也跟原創文定義無關。
作者: kuran09 (玖)   2017-02-23 17:25:00
請勿隨意幫我扣上「維護」大義的帽子,謝謝
作者: huilain (南西)   2017-02-23 17:26:00
超厲害,哪隻眼睛看到維護原創文定義?
作者: Sapphirism (深淵)   2017-02-23 17:26:00
這就是尊重,如果你一開始就為你所發的文負責任,例如直接開新文說,鑑於這次討論發現討論時間過長無益於凝聚共識反而可能造成版上的氛圍不佳或動亂,所以提議連署(順便請教版主)未來連署討論時間縮減為一週,我相信沒有多少人會認為你不尊重版規
作者: mermaid1111 (美的人魚)   2017-02-23 17:26:00
對於原po的言行舉止嘆為觀止啊,怎麼看你就是在無理取鬧耍無賴啊
作者: huilain (南西)   2017-02-23 17:27:00
推樓上,奇文共賞
作者: RZAddict (鴆羅)   2017-02-23 17:27:00
原po滿多句字面上看起來還好但換成人講出來就有點酸的話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7-02-23 17:27:00
我只能說...難怪原PO覺得是這串討論是在戰的= =
作者: Sapphirism (深淵)   2017-02-23 17:28:00
我發現你現在把反對方都打成支持本來版規和原創版定義的保守派而聽不進意見XD 問題就不是啊我自己本身還發起過連署呢
作者: jealousyred   2017-02-23 17:40:00
樓上們不也是都聽不進意見嗎?所有討論看下來,原創板根本當初板名就取錯,方向也標錯,說不是網路小說,可到處都是網路小說心得,說原創,卻有原創衍伸?所以這到底是什麼樣的板面呢?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7-02-23 17:43:00
樓上的問題之前就講過很多次了....
作者: ttyycc (小捲)   2017-02-23 17:43:00
不是不是網路小說,而是說在網路小說底下的某一分支啊ˊˋ
作者: RZAddict (鴆羅)   2017-02-23 17:43:00
還開地圖砲...
作者: ttyycc (小捲)   2017-02-23 17:44:00
所以並不包含「所有」網路小說,而是「特定平台」置於原創定義n版主已經解釋過了,何況要說取錯名字,當年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7-02-23 17:44:00
如果真有心討論,請你開本尊而不要用上站只有1XX次,還
作者: ttyycc (小捲)   2017-02-23 17:45:00
一般是跟同人區分為「自創」,「原創」這詞所代表的就是區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7-02-23 17:45:00
在本板沒有過任何發言的ID,問著本板置底就有的東西
作者: jealousyred   2017-02-23 17:45:00
很抱歉,現在只能開這個帳號。不是我故意要用這個帳
作者: ttyycc (小捲)   2017-02-23 17:46:00
換言之光是原創兩個字,本身就出自特定平台了
作者: jealousyred   2017-02-23 17:46:00
號上來討論。另外,用哪個帳號討論都會改變我認真討的心。這我敢掛保證。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7-02-23 17:46:00
如果有認真討論,你怎麼會問置底文章裡就有的問題....[公告] ﹤板 規 ﹥ ﹤原創文 定義 ﹥你真的有點進去好好看嗎?
作者: lattenight (拿鐵不想睡)   2017-02-23 17:49:00
jea你根本沒看版規吧! 這麼奇葩的話也講得出,建議先弄清楚再發表. 說什麼取錯版名,真的讓人頗呵
作者: RZAddict (鴆羅)   2017-02-23 17:52:00
翻了一下才發現定義是小雪大寫的XDDD
作者: huilain (南西)   2017-02-23 17:54:00
說當初就取錯也太否定以前的歷史了吧...
作者: Sapphirism (深淵)   2017-02-23 17:54:00
拜託我哪裡不能接受別人意見XD 正方意見我都有好好看也沒為反而反,非得要改變立場才叫聽進意見?又沒有要原po改掉他支持納入的立場,現在主要探討的跟立場無關就是原po不尊重版規想要隨便縮短討論時間啊!就算是換個立場的反方發了一樣的文章一樣的回覆還是會被說的
作者: lattenight (拿鐵不想睡)   2017-02-23 17:56:00
blu你不尊重版規不尊重廣大版友的姿態真令人費解
作者: mermaid1111 (美的人魚)   2017-02-23 18:10:00
奇文共賞again,j大在之前某樓亂酸人後現在又在這亂扯開地圖砲…這種行為才叫戰吧
作者: q152134   2017-02-23 18:51:00
看完你這篇文 我心也很累
作者: JingP (Jing)   2017-02-23 19:12:00
給予討論時間可以讓不是那麼頻繁逛板的板友有理解的時間,你如果覺得煩,可以跳過版務文不要點進去看啊,沒人強迫你看到心累吧?
作者: waterairsun (水空氣陽光)   2017-02-23 20:22:00
#1OhdCRuB (BB-Love) 這篇很有趣~大B板部分板眾心聲
作者: chrimanty (奇奇)   2017-02-23 20:44:00
大家都很認真就這個議題辯論 你不滿對方說法就想辦法提出想法駁回啊 哪有人辯論時說你的意見沒考慮我的情緒什麼的
作者: maylin810 (北連中胡)   2017-02-23 22:06:00
我也覺得心累,請問story版是否也要投票納入原創呢^^
作者: JingP (Jing)   2017-02-23 22:24:00
這樣講的話 那mavel、sex也有創作文 要不要納入?(好啦舉例西斯是開玩笑的,不用認真)
作者: bluemidnight ( ★ 朔方 ★)   2017-02-23 22:30:00
如果有人提議我會連署贊成(認真臉
作者: kaffi (咖啡)   2017-02-23 22:31:00
可以理解你的心情,不過聚焦在議題上討論比較不會帶入其他人的情緒,這樣就不好討論事情了 (只是建議啦)
作者: Spell16 (曬太陽的翻車魚)   2017-02-23 22:32:00
這什麼亂戰的局面......
作者: notfalling (一日心期千劫在。)   2017-02-23 22:40:00
你的認真是用來在專版胡鬧用的嗎?這樣十分可悲。
作者: mermaid1111 (美的人魚)   2017-02-23 22:45:00
原po就是來亂的啊,回大逼板後各種奇葩言論與酸人廠廠
作者: neves (總有刁民想害朕)   2017-02-23 22:45:00
請注意推文內容,請針對版務討論,勿帶入針對個人的批判情緒化用詞是無法說服人的,請勿在本版進行個人情緒發洩目前不針對特定ID警告,希望之後的推文保持理性勿偏離版務
作者: mermaid1111 (美的人魚)   2017-02-23 23:03:00
啊我錯了QQ,感謝板主提醒
作者: neves (總有刁民想害朕)   2017-02-23 23:06:00
沒關係,只是想提醒大家保持風度,最後的結果是投票決定情緒化的言論,並不會讓你獲得更多票
作者: erty (寶貝,再見。)   2017-02-23 23:18:00
建議可以反向搜尋,用過濾BG/BL文的方式先不看板務文網路上的發文或討論確實可能影響真實生活中的心情,覺得累的話建議先跳過,但有充分時間討論個人覺得還是重要的
作者: JingP (Jing)   2017-02-23 23:23:00
推erty大有建設性的建議~
作者: Sapphirism (深淵)   2017-02-26 20:16:00
天啊為什麼可以修掉引戰內文 來凸顯板友的無理取鬧和自己的無辜嗎? 很傻眼原創板首噓 我真的很努力保持風度了 修內文再檢舉板友 bluemidnight可否敢做敢當
作者: xarashi (Laura)   2017-02-26 21:05:00
Google就有修文前紀錄已備份 看了對照實在無言
作者: begoniapetal (詠、)   2017-02-26 22:32:00
可是他修完過了一天板主才發公告說可以檢舉耶0.0
作者: ruby02162000 (云胡不喜)   2017-02-26 22:43:00
板主那篇判決是依據板規吧,板規本來就說可以檢舉?只是原創板很和平,幾乎沒有人在檢舉
作者: amanda0ray (水過無痕)   2017-02-26 23:02:00
第一次看到這種事 有夠扯 這手段還以為在看甄環傳真的是到了今天才第一次去研究檢舉這回事
作者: acx850817 (毫無反應,就只是個遊戲廢)   2017-02-27 06:57:00
本來就可以檢舉啊,不管版主發不發公告
作者: iswearxxx (難得糊塗)   2017-02-27 08:15:00
而且一邊在本板PO引戰文 一邊跑去大逼板哭哭以受害者自居 擺出一副被迫害的樣子XD用一篇引戰文挑起正反兩方戰火.原逼兩板戰火 然後偷偷修掉內文就事不關己了 這種手段我衷心佩服XD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7-02-27 10:15:00
只能說,覺得拿鐵板友的評論真是超中肯
作者: zainlove (妹寶人生)   2017-02-27 10:31:00
痾,修文後檢舉這行為無利於連署贊成方吧.......也會讓中立者立場倒向反方。
作者: Sapphirism (深淵)   2017-02-27 14:02:00
真的 檢舉是個人自由 但你修文裝無辜真的很扯這種手段超下作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