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關於作者們和盜文讀者

作者: KKAACC (Qapla')   2014-06-08 01:19:14
: 推 plusonezero:同意X大,之前追一篇文,開始還好,後來作者就瘋狂的 06/07 22:47
: → plusonezero:在"有話要說"表示盜文者死一戶口本之類,看到第三還 06/07 22:47
: → plusonezero:第四次這類的話後,這文我就棄了= = 06/07 22:47
我也曾經有幾次為同樣的理由棄文,
記得當初第一次看到作者說“盜文者死全家”的時候真的有點被嚇到了,
雖然說盜文不對啦,可是真的有必要這麼狠毒地詛咒嗎?
後來才發現會說這種話的作者還真不少。
話說我以前很喜歡某個作者,
本來只看正文不覺得,後來重溫的時候開始會去看讀者評論和作者回覆,
然後才發現作者跟我本來想像得不大一樣,
有一次該作者回覆某個盜文讀者的評論,大罵了至少好幾百字吧,
是說那個留言實在太白目,居然跑到作者家大聲說自己等著看盜文,
不過作者用字之難聽有點嚇到我,徹底粉碎我原本擅自在心裡塑造的形象,
我不是在批評作者,真的不是,她沒有必要按照我所希望的方式待人接物,
但還是覺得有點破滅,
大概因為喜歡作品和喜歡作者的心情是不同的,
單純只是覺得文好看的話,根本不會在意作者是甚麼樣的人,
可是一旦開始欣賞作品中傳達的思想情感,
會抱著“作品反映作者本人價值觀”的心態,
開始假想能寫出這篇文的作者一定是個成熟練達的人,
結果並不是那麼一回事......
也不能說失望啦,我已經老到明白偶像崇拜是自己任性又不切實際的期待,
我還是會關注這位作者,題材有興趣的話依舊會看她的文,
只不過會想說如果沒看到那則作者回覆,
看文時就可以繼續快樂地抱持自己幻想的作者形象。
也是因為這件事我才開始注意作者們對盜文的深惡痛絕,
然後才發現原來晉江作者好像可以查出來哪個讀者有購買vip,
問題是像我有一陣子同時使用兩個晉江帳號,
兩個帳號都有充值,我又常常懶得登出再登入,
如果哪個作者疑心病比較重的話,我的購買和留言紀錄看起來搞不好就是個盜文讀者,
害我有一陣子想留言時總是心虛不知道我支持的作者們是不是已經認定我是看盜文的,
根本不歡迎我留言,
在非V章留言提到V章的劇情不一定代表該讀者就是看盜文,真的!
另外,有時候看到同人作者批評盜文,感覺真的頗微妙,
我不是要合理化盜文,
不過同人這東西......其實也處於灰色模糊地帶,
我本來常看同人的幾個網站,幾乎所有作者都會在開頭發表聲明,不擁有角色和背景設
定,作品只和同好分享,不以此牟利,
可是晉江的vip、訂製印刷已經算是商業經營了吧,
我喜歡看同人,自己也寫過同人,
可是看到同人作者痛罵盜文無恥侵犯他的權益,
還是免不了覺得有點五十步笑百步的諷刺。
不過其實更諷刺的是,我曾經看過不少作者,
罵完盜文之後又在作者有話說裡透露自己使用盜版,電影、音樂、軟體等等,
實在是,做人不要太雙重標準啊,就算雙重標準也注意點不要直接說出來啊。
作者: menandmice (?)   2014-06-08 01:22:00
打自己臉的作者XDDDDD同人真得滿微妙的,印象中有很多官方掃蕩過
作者: ninaan (夢迴)   2014-06-08 01:23:00
最後一段XDDDDD
作者: ttyycc (小捲)   2014-06-08 01:26:00
其實第一次知道同人有vip的時候真的覺得滿微妙的XDDD
作者: menandmice (?)   2014-06-08 01:30:00
雖然有官方掃蕩,但也有官方持開放心態甚至還會開玩笑
作者: judyyo29 (繭)   2014-06-08 01:30:00
同人vip真的很微妙
作者: dancy60634 (safirus)   2014-06-08 01:37:00
是說作者應該是看不出來誰有買V,因為後臺消費列的是讀者編號,然後很認同作者的言行都會有加分或減分的效果
作者: lazyme (懶洋洋)   2014-06-08 02:21:00
漫畫展也是一堆人會賣的同人誌,所以我對盜版還是很低調的
作者: ffnc (陽沙難民蟲一隻)   2014-06-08 03:40:00
我其實不太了解,有心要留言給作者的人為什麼還要特別說自己是看盜文的,看盜文這事就低調就好啦。
作者: eden0302 (波利)   2014-06-08 04:07:00
我記得以前也有看言小的跑到粉絲團說自己是看盜文的,在表達對作者作品的喜歡,後來被作者譴責了一番,看盜文的還覺得很理所當然,認為有人看盜文表示作者的文有人喜歡
作者: in09   2014-06-08 07:00:00
我也留言說過自己是看盜文的,主因是我要表達正版介面太不友善了,逼得我去看盜文,不過那次留言之前我打賞了一大筆...作者沒回,我不知道作者感覺如何你...不睡覺的嗎? PO文時間在淩晨, 這一大早又來了...
作者: sky4961 (S子)   2014-06-08 12:20:00
原來同人VIP有點微妙嗎...因為第一次買V就是為了看同人所以對他們申V其實沒什麼感覺,雖然是灰色地帶,但是一樣都是寫文......會買同人誌什麼的也是基於同個道理,畢竟同人厲害的作者也是不少
作者: plusonezero (本草綱目科屬種)   2014-06-08 12:34:00
被作者的狠毒嚇到+1,若是像原原po說的那種我還覺得無所謂,但這種詛咒的真心無法接受,而且我也真的遇過嘴上罵盜文的,卻追新番追的爽死的作者,難道這些字幕組發布的新番是正版的?
作者: bllove (奇洛)   2014-06-08 13:02:00
雙重標準真的還滿無言的
作者: waitscorpion (Isobel)   2014-06-08 13:28:00
也看過雙重標準的,真的頗無言、傻眼。
作者: huango (小O)   2014-06-08 17:27:00
我常覺得同人不能入V....
作者: joan1325 (翎風)   2014-06-08 19:05:00
我不看留言也不看作者有話要說,只看作品本身ˇˇ只有真的喜歡或感興趣的作品才會去看長評,其他都不大理
作者: sky4961 (S子)   2014-06-08 21:02:00
不過我覺得同人作者滿有道理的,盜文不就是不對嗎?還是這樣可能等同一邊罵盜文一邊追新番的雙重標準,實在好奇XD
作者: ISbn94 (ISbn94)   2014-06-09 01:10:00
印象中在國際上智權法對二創也就是同人創作亦是採保護態度
作者: sssleepyss (sleepy)   2014-06-09 01:21:00
當你真的有賺到錢的時候 就算原作者睜一隻眼閉一眼他的律師可不會XDD 就像一些專利權 你沒賺錢他不會理你要把雞養成金雞才好幫他賺錢~
作者: ffnc (陽沙難民蟲一隻)   2014-06-09 03:56:00
喔 若是這種回文的話可以理解。
作者: other153 (other153)   2014-06-09 17:18:00
推~特推最後一句!!!!
作者: waterairsun (水空氣陽光)   2014-06-09 21:15:00
同人跟衍生包含範圍不同.. 要講的是衍生文吧...盜貼他人文章 跟 寫/張貼衍生文 何以混在一起討論一碼歸一碼吧
作者: ny2f71 (ny2f71)   2014-06-10 10:52:00
樓上 同人跟衍生若作商業行為同樣是違法的著作權法第六條裡講的衍生著作是指"原作品作者本人"自己的創作的衍生創作合法 基本上他人改作都是犯法一般放在網路上的同人是作者與出版權擁有者不去計較商業同人也是不去抓而已 不然其實都是可以上法院的盜貼文章跟同人衍生同樣都違法 講出來讓大家認識一下也無妨只是現在的同人跟衍生有宣傳作用 加上作者跟出版社覺得一一去計較傷感情又耗時耗材才會讓同人作品存在大家要知道這一點...這不是理所當然的權益所以寫同人還是自娛娛人比較安全 不要做商業行為
作者: waterairsun (水空氣陽光)   2014-06-10 11:57:00
不能都違法就把不同事情混在一起講,應該另開討論我的意思只是這樣同人則包含自創跟衍生,自創文哪裡犯法了把一些名詞釐清不是比較好嗎
作者: ny2f71 (ny2f71)   2014-06-10 12:43:00
你說的對 這篇應該寫"同人衍生" 只是一般人一看到同人都直覺認為是衍生創作 較少想到原創同人因為原創就是原創 應該是普遍將 原創跟同人分開來想不過我去查了一下定義 同人裡原來還是有分原創跟再創作這篇很明顯是講同人衍生 如果要推廣同人有分原創跟衍生的話那以後的同人衍生作就不該再以"同人"二字簡稱要不然不知道的人看了不是會誤會或越講越亂嗎?不然就是分開寫清楚"同人原創"跟"同人衍生"
作者: ttyycc (小捲)   2014-06-10 12:50:00
原來有同人自創!我一直以為同人=二次創作(衍生)耶@@所以之前看到「原創」中有「同人」覺得超困惑的,因為我把
作者: ny2f71 (ny2f71)   2014-06-10 12:51:00
我原本是以為同人跟衍生都是同人再創作的一部分 只是方式不同
作者: ttyycc (小捲)   2014-06-10 12:51:00
原創這個詞當成是一次創作,後來就把原創當成大陸網路平台
作者: ny2f71 (ny2f71)   2014-06-10 12:53:00
沒關係XD 我記得小說家倪采青有解釋過原創這個詞的由來簡單說 就是因為大陸盜文(盜實體書)嚴重 之後盜文網開始放大陸作者的自有作品 就歸類為大陸人原創作品用來分別大陸人自己寫的跟盜台灣或他國的作品但其實每個作家的一次創作都是原創啊XDDD現在卻變成大陸人的作品叫原創 這種做法就有點怪怪的難道其他國的都不是原創是盜版這樣? 其實就是文字遊戲XD現在就像是脫離原有辭意 變成一種習慣用法
作者: ttyycc (小捲)   2014-06-10 12:58:00
原來是要跟盜版區分XDDDDD
作者: ny2f71 (ny2f71)   2014-06-10 12:59:00
最原始的來由似乎是這樣(那位作家的網站有寫)
作者: sssleepyss (sleepy)   2014-06-10 13:39:00
XDDDD 雖然覺得怪 但一直沒想過為什麼
作者: menandmice (?)   2014-06-10 13:46:00
但有使用別的作品設定的同人,跟是否看盜文還是兩件事吧。前者使用權是爭議,除了被告以外也可以透過協調去買版權借用設定之類的(只是目前好像沒看過除了拍戲以外的形式這樣做過。) 看盜文就直接是侵犯著作權,沒有別的了
作者: ttyycc (小捲)   2014-06-10 14:19:00
所以才說看到同人VIP很微妙,就是一種也不至於做賊喊捉賊但又有點半斤八兩的感覺XD 協調版權的部分霹靂布袋戲也有過有一個雨娃都做成布袋戲角色造型賣就被霹靂告了,最後就是要給霹靂抽成之類的
作者: sssleepyss (sleepy)   2014-06-10 14:22:00
所以能賣錢的同人 通常原著作者通常已死N年XDDD例如sherlock holmes想怎改就怎改~
作者: menandmice (?)   2014-06-10 14:44:00
同人微妙之處就是本身也有宣傳效力吧...三國志/演義堪稱無官方管,商業化形式最多(?_)http://ppt.cc/lAtk 福爾摩斯版權爭議因為太微妙了我覺得還是跟看盜文無法相提並論
作者: ttyycc (小捲)   2014-06-10 14:58:00
是無法相提並論啦,同人雖然借了設定但劇情還是作者自己想的,盜文就是純粹的不勞而獲。我覺得同人文微妙主要還是在他可以變VIP收錢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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