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年前版友有提問
但好像沒看到具體的回答
其實我也有一樣的問題
為什麼不是給被犯規的人罰球啊?
有什麼原因嗎?(例如足球得分比較難所以增加得分的機會?)
有人說籃球的技術犯規也是自己選人罰
但我覺得這不一樣
技術犯規並沒有對著某人犯規當然可以自己選人
一般犯規甚至惡意犯規都是被犯規的人罰球感覺比較合理?
這也影響到進球數計算
畢竟如果都靠12碼進球的拿到金靴獎不會不公平嗎?(自己被犯規拿到的罰球就算了 如
果是隊友被犯的還可以自己刷分?)
※ 引述《h0304 (h0304)》之銘言:
: 足球最不合理的地方在
: A被犯規 由B 開直接自由球 或 12碼罰球
: 我看遍所有運動,沒有這種規則
: 所以隨便一個人被犯規,不是由被犯規的人罰12碼 或 開直接自由球
: 所以你會看 各隊主將 賺到很多進球得分
: 我被犯規,卻由別人罰球
: Durant被犯規,由curry罰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