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剛去健保局申請在海外就診的費用
但是因為申請失敗來跟大家分享
條件列出來給大家
第一、需出國時健保持續支付
第二、就醫後要開診斷證明
第三、就醫後要擁有支付收據
第四、在半年內申請(不用正本)
第五
本人申請(帶護照、存摺影本以及以上證明文件)
非本人(帶護照影本、存摺影本以及以上證明文件)
這次失敗就是網路上說一定要證明文件正本
所以回國後才申請
結果已經半年超過...
健保局說可以用拍照傳回台灣給家屬做申請
另外
申請並不是全額
要上健保局去查今年度海外就醫最高申請額度
一年分上下年度
然後有門診、急診、住院
希望有能對未來包包有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