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me0705 (Rexx)
2016-03-25 00:01:23大家好,是這樣的
小弟去年申請到2015第一期的打工簽證,
必須在2016年6月15日前出發使用簽證
因為目前有工作的關係,只能10月後出發,
為了不想浪費打工簽證(年齡關係,放棄就無法再申請了)
所以打算,先領簽證後,6月前找幾天飛日本,
用簽證入境後,辦理在留卡,登錄地址(地址暫用飯店地址),
然後辦再入國許可回台灣。
請問各位大大這樣是可行的嗎?3~4天內有辦法處理完畢嗎?
再麻煩大大解答了,感謝。
作者:
gerard (雞拉的)
2016-03-26 01:50:002015年6月15日前? 已經過了阿XD
作者: me0705 (Rexx) 2016-03-26 11:27:00
XD 已修正
作者: cherryunderw (櫻桃在樹下) 2016-03-27 13:13:00
你跟我一樣,也是2016/6/15前就要出發可是你都沒爬文嗎?用飯店地址不能登錄地址。
這樣的做法我有疑問的是出發後馬上回台,然後相隔幾個幾個月後再去入境去日本會不會被問話什麼的...雖然說有簽證在手,要怎麼安排應該都是個人的事情才是...
作者: magicelf (ずっと「-」でいる) 2016-03-28 16:26:00
回樓上,我是去年先領證,但今年2月才過來,只有領證當日被問為什麼停留時間只有三天,之後進出都沒有被問話
作者: yuyumom (マナ。) 2016-04-01 06:41:00
我也是6/15前要領證,請問是這個日期前必須領了出發才有效?QA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