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想幹未成年不等於戀童

作者: WireShark (anti廢文)   2024-04-10 13:23:58
大家戰來戰去,其實都搞錯重點了。
重點是什麼,就是戀"童"癖是什麼?
就是對“”兒童“”有性癖好。
那法律上的未成年是什麼意思?
就是18歲以下的都叫未成年。
所以4歲、10歲、16歲、17歲又364天都叫未成年。
兒童和未成年,是兩個不一樣的概念。
你會叫一個快要唸大學的17歲叫兒童嗎?不會嘛!
今天一個16歲男女已經有第二性徵了,
有月經了、有喉結了、長毛了、聲音變低沈了、胸部也發育成熟了、有性魅力了....
會讓人有性幻想也是很正常的,
但是不能做是因為法律不允許。
不代表想跟未成年做愛就是戀童癖。
喜歡性徵都不明顯的兒童才叫戀童。
然後戀童癖也沒有犯罪,除非你是真的做了傷害兒童福利的事,
比如看兒童色情,更甚至猥褻、性侵兒童,那才叫犯罪。
下載別人父母臉書分享的兒童圖也不算錯,只是讓人知道你的意圖會觀感不佳。
而這樣也沒犯罪,因為法律沒有禁止下載他人兒女的圖。
法律不會思想審查,只會看你作了什麼、實際傷害了誰。
結果現在有人全部都要統在一起講,腦袋是不是不好使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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