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社工僅一人好像不太夠,應有監督輔助陪同

作者: MrTaxes (得粥加湯)   2024-03-14 19:02:05
舉政府採購的人員配置制度當例子
每個工程案會有一個承辦人當廠商窗口
工程完畢後 會另外派一個人當驗收人
在驗收的同時還會有政風和會計人員當監辦
監辦就是監看驗收人有沒有落實驗收程序
並且在過程中可以提出問題並在驗收紀錄上附帶意見
就是一種防弊的制度
那麼社工的人力配置 光一位社工就處理好幾位個案
先不說是否過於繁重 但在查訪工作上和褓姆就是單點直線的關係
人都是見面三分情的 久而久之都會對眼前的人失去戒心
再加上又沒有其他人員 固定或不定期督導 便宜行事而生弊端是可預見的
所以制度上的補強應該也是可以做的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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