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女子買溫泉券個資外洩遭詐 法院判業

作者: Kbart (凱巴特)   2024-02-18 10:23:31
支持這項判決
不然一堆業者都可以藉口
「啊反正大家的個資早就都已經洩漏出去了不關我的事」
有了這項判例就可以對業者殺雞儆猴
不是藉口個資早已洩漏就可以推卸責任
(舉例:大家闖紅燈都沒事為何就罰我一個?恐龍法官!)
對往後的資安多少會有些許幫助
※ 引述《yokann ( )》之銘言:
: 新聞標題:女子買溫泉券個資外洩遭詐 法院判業者有過失應賠償
: 新聞內容:
: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趙姓女子指控,在台北市北投某溫泉飯店官網購買溫泉券後

: 因其個資外洩,遭詐騙9.9萬多元、提告求償詐騙款項及精神慰撫金2萬元共11萬9千多

: ,一審判決溫泉飯店應刪除、停用其個資,上訴後,高等法院改判溫泉飯店、網路科技

: 司應連帶賠償2萬元。可上訴。
: 趙女受訪指出,此判決提醒收集客戶個資的飯店等業者,除了要做好個資安全防護措施

: 委託管理維護的科技公司,也有監督的法律責任,而行政主管機關也須做好把關責任,

: 保護消費者權益。趙女亦表示,收到判決書後,再研究是否上訴。
: 隱私權、個資自主權遭侵害 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 趙女提告主張,2010年10月、2021年11月間,到知名飯店官網訂購溫泉券後,不料,20
21
: 年12月間接到詐騙電話,因誤以為是溫泉飯店客服人員,而配合操作解除分期付款設定

: 以致遭騙走9萬9987元。
: 趙女認為,溫泉飯店未對其個資採取適當安全措施,使他人透過訂購系統竊取其個資,

: 合作的科技公司遭駭客入侵,也未以適當方式通知她,提告請求法院判決命飯店刪除並

: 止使用其個資,並與科技公司須連帶賠償精神慰撫金2萬元、被騙損失9萬多元共11萬99
87
: 元。
: 溫泉飯店指稱,趙女從訂購系統購買溫泉券的時間,與她被騙的時間間隔已近2個月,

: 法僅從詐騙集團佯稱是飯店客服人員,即認定其個資是飯店洩漏。
: 即使趙女遭詐騙的來源與訂購系統有關,但飯店早在官網公告相關詐騙手法,及張貼相

: 警語,一再提醒消費者慎防詐騙,且她已多次進入該飯店官網進行線上刷卡,應知悉該

: 示,其被騙與飯店、科技公司處理其個資無因果關係。
: 台北地院審理認為,交通部觀光局回函指出,此個資外洩事件是因科技公司的訂購系統

: 駭客入侵所致,溫泉飯店除了在事前曾要求科技公司加強個資防護措施,事後即通知疑

: 遭個資外洩的全數消費者相關防範詐騙訊息,另加強飯店本身各項個資防護機制,尚符

: 資料保護法相關規定。
: 遭詐騙財損因果關係難證明 飯店、科技公司不必負責
: 另外,溫泉飯店更早在2021年8月28日,已有「貼心提醒、防範詐騙公告」,該公告記

: 詐騙手法,包括謊稱為飯店系統遭駭客入侵、謊稱為銀行人員要求解除款項,以及操作

: 行轉帳等內容,因此無違反個資法或侵權行為的過失,沒有賠償責任。不過,北院判決

: 店應刪除並停用趙女留存的相關個資。
: 全案上訴後,高等法院審理認為,飯店、科技公司對訂購系統未盡適當安全維護措施,

: 個資外洩而遭詐騙集團不法利用,造成趙姓民眾隱私權、個資自主權遭不法侵害,應負

: 害賠償責任,判決飯店、科技公司應連帶賠償2萬元。
: 至於趙女受詐騙集團詐騙的財產損失9萬9987元部分,高院認為飯店、科技公司的過失

: 為與趙女財物損失的結果之間,難以證明有因果關係,飯店、科技公司不必負連帶賠償

: 任。另外,趙女要求飯店應刪除並停用其個資,高院認為,飯店稱已刪除趙女的「姓名

: 、「購買紀錄」等個資,如不願再收到飯店訊息,趙女僅需自行解除與飯店好友關係即

: 。
: 新聞連結: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4581020
: 心得:
: 現在個資早就外流到爆 你的訂單內容早已不是秘密 多年前在第一化工買東西
: 就有什麼電話打來說你下錯單多買了20件之類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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