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違停釀車禍身亡、歌手夢碎 父母求償判賠

作者: yokann (歐洲)   2024-02-07 21:42:33
新聞標題:違停釀車禍身亡、歌手夢碎 父母求償判賠百萬
新聞內容:
〔記者王捷/台南報導〕石姓男子2020年時騎車載曾姓女友,為了閃謝姓男子的違停轎車
,導致側坐在後座的曾女摔倒,遭張姓聯結車司機碰撞死亡,曾女的父母,以喪葬費、扶
養費以及白髮人送黑髮人的非財產損害,向謝、張兩人分別求償約430萬與330萬,台南地
院民庭法官考慮曾女父母已從保險、和解獲得的賠償,非財產損害過高,在適度扣除後,
判賠80多萬與76萬餘。
據了解,曾女就讀幼教系、參加熱舞社,大學時就展現表演天分,常在重要活動中演出,
大二時就接下社長成為風雲人物,因為她個性活潑,所以鄰近學校的熱舞社,在她牽線下
促成聯合演出。
畢業後曾女沒有投入幼教業,夢想成為歌手,與朋友共組樂團,2017年用自創曲《我的夢
》獲得佛光盃籃球賽主題曲創作比賽首獎,但南部演藝業不發達,她只能接婚禮歌手案,
並在餐廳兼職駐唱。
在意外發生後,曾女父母很難過,除了喪葬、扶養費外,以失去女兒的傷痛,提出非財產
損害各250萬。但是,違停在路上的謝男辯稱,他不否認違停、扶養費等等,但非財產損
害賠償的金額太高了,且肇事的主因,是張姓聯結車駕駛,他違停是次因。
聯結車司機張男則辯稱,扶養費應從曾父母65歲開始計算,除了精神損害賠償過高外,就
肇事責任部分,他以刑事二審判決認定來說,他的肇責較輕,閃避違規停車的石男,才是
主要過失責任。
石男辯稱他騎在車道分隔線上,且曾女父母並不爭執,所以法官覺得,石至少還有一半的
車身在外側車道,但張男未提出證據,證明石男把車騎在外側車道,當庭看完監視器後,
可以發現機車曾行駛在聯結車前,顯然在兩車駛出監視器畫面後,聯結車行駛速度一定快
過機車。
法官認為,曾是石的乘客,以民法第217條的規定,曾女的父母應承擔石的部分過失責任
,綜合評估後,決定減輕張、謝兩人賠償的金額至65%,在適度扣除保險、和解金以後,
曾女的父母分別獲得80與76萬多賠償。
https://img.ltn.com.tw/Upload/news/600/2024/02/07/4574527_1_1.jpg
新聞連結: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4574527
心得:
人命真的很不值錢,一個人從出生到長大,幾十年來,多少努力與心血,
賠償不過就是個幾百萬元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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