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母親消失30幾年!突現身要他扶養 法官判

作者: yokann (歐洲)   2024-02-03 08:32:08
新聞標題:母親消失30幾年!突現身要他扶養 法官判決出爐
新聞內容:
南投縣張姓男子,其母親在他幼年時即離家,父親則酗酒常不見人影;小時候多年由祖父
和伯父養育,高中畢業即工作養活自己。而幾無印象的母親打官司要他負起扶養責任,他
則指母親根本惡意棄養他,因此向南投地院請求免除扶養義務,法官認為其母從兒子幼年
起即無正當理由未負起扶養義務,因此准許張男免養母。
現年41歲的張姓男子,是因為從他幼年時就沒見的母親打官司要他扶養,才知母親行蹤,
而其母已73歲,近年來靠低收入戶老人生活津貼,和勞保老年年金,每月合計約9000多元
過活,因這些錢無法維持生活,打聽到兒子的下落後,打官司要他負起扶養母親義務。
張男對母親頗不以為然,向南投地院請求免除扶養義務,他表示,雖父母在他10歲才辦理
離婚,但其實從幼年即不曾見過母親,父親則酗酒經常不見人影。他是和祖父及伯父一家
人同住,後來父親在他10歲時帶他搬走,與父親同住後,父親仍經常不見人影,他到高中
畢業即就業養活自己,對他而言,母親有如惡意棄養,現在出現則像陌生人,請求法院免
除對母親的扶養義務。
張男的堂姊也出庭作證,證實張男從小就境遇可憐,從小被丟來丟去,都跟她們住在三合
院。後來叔叔帶著堂弟搬出去,但輾轉得知叔叔仍常不回家,而從小就沒有見過堂弟的媽
媽,堂弟的爸爸也很少出現,出現也大多是來要錢。
南投地院法官認為,張母從兒子幼年期就無正當理由未盡扶養義務,且情節重大,依民法
規定,准許張男免除扶養母親義務的請求。
新聞連結: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4570921
心得:雖然聽起來很像鄉土劇劇情,但其實這種案例是真實上演著的..慘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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