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不當凝視」列性騷擾樣態 民間團體認難以

作者: WireShark (anti廢文)   2024-01-22 00:42:53
新聞標題:
「不當凝視」列性騷擾樣態 民間團體認難以舉證
新聞內容:
吳雅瑜 陳昌維/台北報導 發布時間:2024-01-21 12:31 更新時間:2024-01-21 13:23
https://youtu.be/6LcNf4Hjhi4
職場性騷擾案件時有所聞,勞動部近日公布工作場所性騷擾防相關準則,把「不適當之凝
視」列為性騷擾的樣態之一。民間團體認為凝視難以舉證,但列為樣態之一,還是可提醒
雇主及勞工這種行為皆可能觸犯職場性騷擾。
性騷擾沒有性別、年齡差異,每個民眾在生活或職場都可能會遇到,勞動部近日公布工作
場所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訂定準則,把「不適當凝視」也列為性騷擾樣態之一

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長黃維琛指出,「凝視的部分是這次加進來要綜合判斷的其
中一項,整個舉動一定是整體來觀照,如果發生相關申訴的時候,有專業的調查委員會去
做進一步的查證處理。」
勞動部表示,性騷擾具有主觀及客觀因素,除了敵意式、交換式、權勢型等性騷擾,準則
中也明定應審酌類型及樣態包括「不適當之凝視」等行為皆可能觸犯職場性騷擾,但是否
成立性騷擾還是得視個案事實而定。
桃園市產業總工會秘書長魏豫綾表示,「不是只有言語或態度會讓人認為性騷擾,而是整
體給人家的感覺就是一個敵意的環境。」
勵馨基金會執行長王玥好則認為,「凝視以前沒有被列入,所以根本就無法申訴,我想把
它(凝視)列在樣態之一,很重要的就是一個教育跟一個宣導。」
婦團認為,「不當凝視」可能認定不易,建議要有應用實例參考,勞動部表示,為保障性
騷被害人權益,新修正的《性平法》有關職場性騷防治的相關制度,將在今年3月8日上路
,接下來除有性騷防治手冊,也還會有新版「事業單位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
戒辦法範本」供雇主參考,如為惡意虛構申訴,雇主也可對申訴人進行適當懲戒處理。
新聞連結:
https://news.pts.org.tw/article/677354
心得:
人醜性騷擾,所以以後醜男最好都戴墨鏡。
一來帥,二來遮陽,三來是可以用力看妹。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