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新聞] 粗心單親媽為上班將女兒「鐵鍊鎖脖關廁

作者: YOPOYOPO (痔瘡小天使。)   2023-10-15 09:44:02
※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1bAFbjy1 ]
作者: pdz (勞工典範)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 粗心單親媽為上班將女兒「鐵鍊鎖脖關廁
時間: Fri Oct 13 16:01:45 2023
1.媒體來源:
三立
2.記者署名:
洪正達
3.完整新聞標題:
粗心單親媽為上班將女兒「鐵鍊鎖脖關廁所」被判刑 社會局說話了
4.完整新聞內文:
高雄李姓女子單親扶養5歲女兒,沒想到卻因此犯下了蠢事,某日上班前被迫要將女兒留
在家,為了怕女兒在家中出事或是亂跑,竟然用鐵鍊將女兒鎖在浴室內,女兒呼救驚動保
全報警,最後警方破門將女兒救出,李女也因犯下剝奪他人行動自由判處3個月徒刑,不
得易科罰金;社會局則說,目前均設有計時托育服務,呼籲需要的家長可以多加利用。
判決指出,李姓女子(30歲)與5歲女兒在鹽埕區租房,2022年10月15日當天中午約12點
半左右,李女準備出門上班,又擔心女兒在家無人照顧,可能會去超商偷東西或去管理是
搗蛋,竟心一橫拿了一條鐵鍊栓住女兒脖子並鎖在浴室內。
後來李女出門後,女同見自己被鎖在浴室心生恐懼,於是透過浴室氣窗對外呼救,保全聽
到呼救聲後順著聲音來源查看,女童不斷大喊「阿伯救我」,由於保全無法入內只能報警
求助,順利將女童救出。
案經法院審理後,李女坦承犯錯,也說自己無法帶著女兒一起工作,無奈才會將女兒鎖在
浴室內,但法官認為李女的行為極度不尊重幼童身體及意思決定自由,也可能使女童留下
陰影,非常不應該;最後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判刑3個月,由於這
個判決是兒紹法加重其刑2分之1後的結果,屬於不可易科罰金的罪刑,不過李女可聲請易
服勞役,全案可上訴。
對此,高雄市社會局說,家長如有臨時照顧孩子的需求,社會局有提供計時托育服務,有
日間、夜間、24小時跨夜等不同型態定點計時托育服務。目前高雄市有15處服務據點,有
100多個臨托居家托育保母,有需求的家長都可以至社會局官網線上預防,非常方便,呼
籲家長們不可獨留6歲以下幼兒或需特別看護之兒少獨處。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轉載媒體: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1366856
6.備註:
這新聞是在下三小標題
故意把女兒鍊起來是粗心三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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