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剛結婚
我是男方
目前只有登記
拍婚紗+買戒指(大約9萬)
戒指我只買女生
我自己去淘寶搞一個莫桑鑽拍婚紗用(花了780台幣
然後
拿66萬聘金給女方家長
女方都沒花到錢
真心覺得
女生結婚如果沒有要辦婚禮
其實可以一塊都不用出
引述《than09138 (悔改中)》之銘言:
: 如提
: 妹妹準備今年結婚 她也到適婚年齡了 可惜錢沒存太多
: 不過我們家超級窮
: 老爸老媽戶頭都沒錢
: 60歲還在二度就業 因為沒退休金(都花光了)
: 基本上婚禮只能
: 1.沒錢就乖乖登記
: 2.不然就是家裡贊助婚紗 喜餅錢
: 我個人是傾向1拉
: 但我媽又希望 長兄如父 希望我贊助個20萬意思意思
: 不過對我這種月薪只有5萬的人來說 20萬其實也滿多的
: 而且人生進度條 我更慘 無房(租屋) 無女友
: 未來可能也沒多少錢結婚 所以乾脆不敢認識女生
: 是說阿
: 大家會覺得
: 家裡應該贊助婚禮的金額嗎?
: 1.沒錢就去登記 簡單處理
: 2.家人一輩子一次的婚禮 應該贊助
: 3.其他
: PS:有人會說 幹嘛不都給男方出錢 我是覺得現代人除非是富家子第
: 不然說真的 都男女平等了 還要男方出全部的錢真的也是滿不公平的
: 所以我其實覺得男方沒道理應該出全部
: 大家覺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