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確定你這個文章是否是反串廢文
但我還是基於經驗認真回你
我父親就是隱瞞性向與我母親結婚的
需要下一代的傳統壓力讓他如此
但婚後他依然跟「好朋友」來往
我媽也只會覺得他們是好朋友關係
最後也因為糾紛死在這位男友的手上
作為丈夫,他出軌且隱瞞性向欺騙妻子
我覺得是需要被譴責的
但作為父親,他盡心盡力照料我跟我弟,疼愛有加
聽我媽說以前都是我爸開車去載我然後回家做飯等我媽從公司回來
就家庭而言我覺得沒什麼愧對我們
所以我沒什麼好為媽媽感到不值
那是他們之間的事情
如果父親還在世,頂多只能鼓勵他們離婚
之前有聽過一個案例,父母各自都是同性戀者
為了給自己的家長交代而結婚,生了小孩後
彼此就直接講好各自交男女友但保持聯絡
對孩子的好處就是壓歲錢是正常的兩倍
困擾就是,犯錯也是兩倍的關切與囉嗦
我倒覺得這樣挺理想的
※ 引述《G2S (越接近夕陽影子越長)》之銘言:
: 結婚多年的老爸突然出櫃
: 坦承這些年來愛的都是男人
: 電腦裡沒A片倒是滿滿的張孝全黃凱胡歌
: 當年是迫於壓力才勉為其男的跟媽媽交往
: 但子女存在的每分每秒
: 就是在提醒媽媽子宮被利用的難堪事實
: 身為晚輩的你
: 會為媽媽感到不值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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