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在FB看到有個女性…頭貼已經是完全已婚有小孩的,說:小孩都跟男方姓,是男生家的人,男生出個聘金這些費用根本很合理吧!除非不用跟公婆住然後給女方姓那再說。
然後我就回:什麼時代了還有人在意姓氏?民法沒有硬性規定要從父姓,那我本人公開徵求28-38的女性認真交往,婚後有小孩全從母姓,然後本人有房子不用跟公婆住。女方只要負擔婚禮、蜜月跟月子中心費用就好。
然後她說我很棒很明理,這樣很公平,hmmm…
欸,認真算起來,婚宴+蜜月+月子中心絕對破百萬欸!讓出一個姓值百萬以上,賺爛了賺爛了
說起來,真的還有很多人在意這個嗎?我只希望小孩DNA是我們的就好,然後甚至不是我生的也可以…如果伴侶同意,我願意到孤兒院領養一個。
那…說到底,要一個姓很有成就感嗎?還是可以幹嘛?分女方家族的祖產喔?也是不錯啊,給小孩多點錢很好呀 我比較不像一般人所以其實很難懂這些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