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不慎擦撞!OL過馬路遭頂胸 他不起訴抗罰

作者: mayu0326 (mayu)   2022-09-14 19:54:14
※ 引述 《sean0527 (抹茶拿鐵)》 之銘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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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注意!每人每日限發一篇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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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聞標題:
: 不慎擦撞!OL過馬路遭頂胸 他不起訴抗罰仍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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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聞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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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北市1名OL小萱(化名),先前上班途中過馬路時,遭易姓男子用手肘狠撞胸部,她隨
: 即攔下對方理論,易男則回:「是妳胸部撞我手肘。」,小萱憤而報警處理,新北市府認
: 為,易男構成性騷擾,因此裁罰2萬元;易男提起行政訴訟抗罰,反控小萱侵入他的個人
: 空間,而且檢方已不起訴,但新北地院認為,新北市府裁罰有理,因此判易男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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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檢警調查,去年2月20日上午8時許,小萱欲前往捷運景平站搭車,行經景平路180號的行
: 人穿越道時,易男從她身旁經過,並以手肘猛撞小萱胸部,她隨即回頭叫住對方,一開始
: 易男並未理會,直到她追過去攔住對方,易男才說:「是妳的胸部撞到我的手肘」、「妳
: 應該要閃開」,她隨即前往派出所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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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萱還說,當時易男聲稱手很痛,她便怒嗆對方很無恥,易男則回嗆她更無恥,造成她身
: 心受創嚴重,所以她前往醫院就診,醫師認為她罹患焦慮及失眠等症狀,胸部也有挫傷情
: 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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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北市府依《性騷擾防治法》裁罰易男2萬元,但檢方勘驗監視器畫面後發現,雙方行進
: 中不慎引發身體擦撞,易男並非故意觸碰對方胸部,因此予以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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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易男隨即提起行政訴訟抗罰,主張性騷擾調查小組3名成員全是女性,不符合性別平等原
: 則,而且3女問題立場偏頗,明顯硬扣他性騷擾的帽子;再者,小萱距離他不到1公尺時,
: 突然轉向朝他而來,這代表對方並不尊重他的個人空間,可以視為攻擊預兆。
:  
: 法官勘驗監視器畫面後發現,起初小萱走在行人穿越道邊緣,接著靠中央前進,與直行的
: 易男碰撞,但易男可以及時側身或閃避,左手肘仍與小萱胸部發生碰撞,就算不是故意性
: 騷擾,仍有過失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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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官認為,檢方認定雙方行進中不慎身體擦撞,因此易男不構成《性騷擾防治法》第25條
: 第1項「意圖性騷擾,乘人不及抗拒而為親吻、擁抱或觸摸其臀部、胸部或其他身體隱私
: 處」,但易男仍觸犯同法第2條「對他人實施違反意願而與性或性別有關之行為」,認定
: 新北市府裁罰有理,因此判易男敗訴,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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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聞連結:
: https://www.setn.com/m/ampnews.aspx?NewsID=1177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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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得:
: 過馬路被撞就算了 還要被告 有夠雖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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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妳各位女孩們怎麼看0.0
:  
: ※ 根據板規9,需附心得至少二十字繁體中文字。
:  
任何社群媒體不管低能卡FB什麼的
有關這個新聞幾乎沒有女生回應
平常喜歡喊性別平等的女生一遇到這種紅利就通通安靜,太好賺了
人家要撞你,沒閃開是你要被處罰,為啥?因為人家是女生
同樣情況的還有仙人跳,完事後反告一波的,都是為了錢
也有律師說過台灣法律就是這樣,就算男生在庭上成功證明清白了也沒辦法對女生做出任何
處罰,不管她是惡意還是越想越不對勁
台男要好好保護自己絕對不是玩笑話。。
作者: noleese (諾理斯)   2022-09-14 20:36:00
看來胸部儼然成為賺錢的工具了 一次100不是開玩笑的
作者: kibou (守身如玉三十年)   2022-09-14 20:40:00
有影片嗎 不然你怎麼確定是胸部去撞?以實務來說 非故意根本不會用手肘碰到別人
作者: xdccsid (XDCC)   2022-09-14 20:44:00
法官看過監視器了,判決裡有明確提到
作者: mamajustgo (不是武藏 是又八)   2022-09-14 20:45:00
因為看到這種新聞就知道有人會把風向吹成「女性」如何如何而非個人行為啊……就很懶得回。明明台大宅王案、屏東擄殺案、世新割喉男或各校狼師、各地鬼父……等案發生時,男生也很少留言針對「男性」去罵不是嗎?我也沒因為男性較女性犯下的性侵暴力案件更多就拿來嘲諷整體男性啊= =
作者: xdccsid (XDCC)   2022-09-14 20:45:00
這次是市政府裡的「專業」調查小組在那搞,行政法院還就照判,根本搞笑
作者: bluerain0958 (鬱雨)   2022-09-14 20:49:00
m大 因為這次判的是性騷擾阿 當然跟性別有關有出人命當然往殺人、傷害、暴力方向討論
作者: mamajustgo (不是武藏 是又八)   2022-09-14 20:57:00
是案件性質關係嗎?狼師、鬼父等新聞爆出,下面的男生留言會把全體台灣男性拉下來檢討?還是會針對職業(老師)、針對地區(新北)、或將犯案人盡可能撇到跟自己無關的領域族群(8+9)?
作者: LeonardoChen (LeonardoChen)   2022-09-14 21:01:00
抖~
作者: mamajustgo (不是武藏 是又八)   2022-09-14 21:01:00
如果風氣是理性的就事論事(對/不對的事或言行),而非見獵心喜的一竿子打翻嘲諷(對/不對的性別),起碼我會很樂意一起討論XD
作者: aeasyday (boyz)   2022-09-14 21:37:00
他可以你不行的標準本來就和就事論事無關。
作者: sdamel (=ˇ=)   2022-09-14 21:38:00
最好其他案子沒有男生砲轟男生
作者: mamajustgo (不是武藏 是又八)   2022-09-14 21:55:00
到底什麼是他可以你也要可以?你兄弟的女友,他可以跟她內個內個,你也吵著要,隔壁王杯杯也說為什麼我不行--這樣嗎= =
作者: sdamel (=ˇ=)   2022-09-14 22:16:00
潔癖服務法就是這樣,這還只是特權示範而已,以後組合拳+套裝規則下去讓你不想當人
作者: mamajustgo (不是武藏 是又八)   2022-09-14 22:30:00
多數是「男生」還是「女生」會在看到性侵暴力案件時說出台男不意外?又,女性只因拒絕對方示愛就被砍殺,也很扯對不對?你期望看到的是女性群起大罵台男都如何,還是針對該人、行為或何以造成這個狀況去討論?因為希望你能就「事」去動腦想想咩。雖然我沒看過影片或判決書,但如果你覺得判決可能偏向女性,那是為什麼?是因為女性香香der?還是因其常被視為相較男性弱勢的一方?那又是為什麼?再來,先有性騷擾、性侵行為,還是先有相關法條?最後如你所願回到這篇新聞,假使看過影片的不分性別多數人都覺得僅為不慎碰撞,那這件事當然就很荒謬,即使提告者是我的姊妹女兒,我也會覺得很不OK--是這個行為不對、這件事不對,可以討論我們的社會針對相對弱勢者是不是會有「矯枉過正的正義」現象,但簡單粗暴的拉往男與女的對立?正常人面對這種偏激應該也想走避吧……
作者: sdamel (=ˇ=)   2022-09-15 00:36:00
好想知道你對日光浴月光浴被趕走抓走這種案子的看法
作者: james1993730 (beck)   2022-09-15 00:40:00
這件事的判決的確會造成男女對立並不是原po造成的吧,而且沒有女生討論也是事實,我不知道你東拉西扯到底想反駁什麼
作者: bluerain0958 (鬱雨)   2022-09-15 07:47:00
m大 如果沒看過判決書就去看一下吧 不然都失焦了法官都看了監視器、也自己說男方非故意且無意圖
作者: YiYaochAng (YaochAng)   2022-09-16 06:33:00
再上訴到高等行政法院吧 這個太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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