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看到新聞說房客入住飯店,退房後房務清潔檢查發現電視損壞,跟房客求償一萬多
結果聯絡不到只好報警,才聯絡上房客,調解後房客不認電視損壞是他造成的,但想息事
寧人付8000,飯店接受,但房客愈想愈不對好像反悔了,先發文公審飯店,後來飯店也開
記者會
變成羅生門這樣
這讓我想到之前去夜市逛街,路過一個攤販後突然老闆追出來攔住我們
指責我們破壞他攤車的物品就直接跑,他要我們賠不然就報警
我沒帶包包手上沒東西,沒滑手機沒分心,剛好在認真走路要去前面的某攤,我們靠路中
間走完全沒撞到東西
可笑的是倒下的東西根本不在靠路的這側
老闆也說不出物品怎麼倒的,我們怎麼撞的,根本只是想訛詐我們吧!
「你覺得你有理就報警啊!不然你再攔我們,限制我們人身自由反倒是我要報警了!」
他聽完直接轉身走欸!
不吵不罵不爭了,不是我們造成你損失嗎?
我嗆要報警就乖了是怎樣?
實在太荒謬!
根本不是常人反應,正常人都會積極捍衛自己的權益吧!
不是我做的,憑什麼要我幫別人擦屎?
是你幹的,不是你不認就沒事,照樣要負起責任!
我的想法是這樣
但新聞那位房客竟然會想付賠償金額的8成以息事寧人
真的有人被誣賴了,還會認賠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