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如果殺人是錯的,為什麼可以接受死刑?

作者: almondchoco (杏仁可可)   2022-08-26 22:56:18
什麼好笑論點(suck argument)
為什麼國家可以制訂各種刑罰(penalty)?
因為人民賦予國家權力進行管理(governance)
死刑只是其中的一種(one kind)
: 我們不允許任意的殺人
: 所以才有各式各樣的法律、規範來嚇阻殺人;
: 但現在矛盾的點卻是
: 我們的社會有一群人
: 認為透過死刑才可以阻止殺人。
: 明明是要宣揚「禁止殺人」
: 使用的手段卻是殺人。
照你的邏輯(logic)
我們不允許勒索、不允許綁架、限制人身自由(liberty)
所以有各式各樣的法律、規範來嚇阻這些行為(behavior)
那為什麼國家可以跟人民徵稅?向人民罰款?讓人民坐牢(put in jail)?
照你說的這些手段全都不能存在喔(exit)
因為這些行為也是被禁止的(prohibition)
國家憑什麼可以做?(do)
這也是為什麼你的邏輯大有問題的根本原因(cause)
死刑存在根本不是為了殺人償命,不是為了洩憤,不是為了給家屬交代(explanation)
死刑是為了把對社會有重大威脅的人與社會永久隔絕(quarantine)
避免下一個甚至更多無辜的人因為他的存在而死去(killed)
不用把支持死刑的人,汙名化成支持以牙還牙的古老部落愚民(fool)
汙名化成義憤填膺不理性的(rioter)
廢死派這套論述我從大學聽到現在完全都沒有變(change)
加油好嗎?(move on)
※ 引述《priapism5566 (o'_'o)》之銘言:
: 「殺人」(murder)是指一個人在有主觀殺意的情境下
: 使用工具、武器、毒藥或是徒手等手段付諸行動
: 把原本活著、有生命徵象的人直接或間接害死。
: 一般來說,非戰爭情況下的殺人在各個文化都是被禁止的。
: 戰爭(war)不單純只是國與國、政府與政府、或政府與人民之間的政治實體相互宣戰,個人基
: 於自我防衛及自保(self-preservation)的目的而對立即的威脅(instant threat)施予反擊,
: 也算是廣義的「人與人之間的戰爭」。
: 所謂的「被禁止」不單純只是國家、法律的明文禁止
: 而是被所有人心中的道德律(moral law)約束
: 這種道德約束的力量,早在文字出現之前就深埋在人類心中
: 是先有人類內心中不成文的道德律
: 才有後來的部落、聯盟、城邦、封建社會、主權國家等政治實體成立
: 才有後來的立法過程形成法律來明文禁止殺人。
: 不同於其他犯罪(crime)
: 「禁止殺人」這件事似乎具有普遍性(universal)
: 不論是東方還是西方、古代還是現代
: 「(非戰爭狀態下)不允許殺人」似乎是超越時間與空間的鐵律
: 這樣的想法太過自然、符合我們的道德直覺
: 「因為沒有人想被隨意消滅。」
: 我們不允許任意的殺人
: 所以才有各式各樣的法律、規範來嚇阻殺人;
: 但現在矛盾的點卻是
: 我們的社會有一群人
: 認為透過死刑才可以阻止殺人。
: 明明是要宣揚「禁止殺人」
: 使用的手段卻是殺人。
: 這就好像跟小朋友說
: 「不可以說謊,說謊鼻子會變長」
: 大人故意編了一個謊言,來期待小朋友不要說謊
: 政府透過死刑殺人,來期待人民不要殺人
: 這是就是死刑的自我矛盾之處。
: 如果真的想在道德上證成謀殺(murder)的合理性(legitimacy)
: 則必須符合以下至少其中一個條件
: 1. 行為主體不是人(例如:動物攻擊人類)
: 2. 行為受體不是人(例如:人類宰殺牛羊)
: 3. 處於戰爭狀態(例如:國家內戰)
: 4. 處於立即的威脅、出於自保而反擊
: 而劊子手執行死刑並不滿足上述任一條件。
: (當然,警察在現場遭遇威脅直接擊斃歹徒即符合第4點)
: 「殺人是錯的」這件事是不證自明的
: 我們甚至不需要過多的論述來闡明為什麼不應該殺人
: 這也是為什麼死刑制度大有問題的根本原因
: 因為殺人是錯的、因為不應該殺人。
: 一定會有人反駁,「殺人不用償命嗎?」如果把兇手殺了可以讓死者復活,我一定支持殺人
: 償命,但可惜現實不是如此。死刑根本沒辦法「償命」,只是世界上多死一個人罷了。之所
: 以會覺得「殺了他都不足以洩憤」,恰恰就是因為殺了他沒辦法改變現實、沒辦法復活死者
: 、沒辦法彌補破碎的家庭,自然無法藉由殺了一個素昧平生的兇手洩憤。
: 一定會有人反駁,「他難道不該死嗎?」那我想問的是,「誰」可以決定一個人該不該死?
: 是由台灣最不被信任、時常被形容為恐龍的法官判決決定?是由他的家人朋友決定要不要大
: 義滅親?是政治人物根據輿論決定?還是一群人投票交由多數決決定?不要忘記,蘇格拉底
: 就是被雅典的500位公民投票判處死刑,蘇格拉底該死嗎?做決定的人永遠100%不會失誤殺了
: 其他人嗎?
: 如果你認為殺人是錯的,那就不該由人來決定誰該死、誰不該死,因為是人就會犯錯,就會
: 有人因此無辜被殺。
: 如何還給當事人正義?
: 如果安撫家屬情緒?
: 如果理解兇手是如何從強褓嬰兒轉變為凶神惡煞?
: 以及如何改善制度避免悲劇再次發生?
: 槍決、死刑只是最快平息輿論的手段
: 卻不是一切問題的解答。
: 殺人是錯的
: 但我們不能將錯就錯
: 不能一錯再錯。
作者: qwert6502   2022-08-26 23:52:00
避免下一個甚至更多無辜的人因為他的存在而死去所以要殺了他? 論述太牽強了啦明明該討論的是永久關押和死刑間的成本 可量和不可量就你最特別死刑在邏輯上本來就是在告訴人們可將殺人作為解決問題手段之一你的邏輯哪個老師教的
作者: matsurika (滿天星)   2022-08-27 00:34:00
1樓先去跟殺人犯住一起再說
作者: Jetame (洛基基)   2022-08-27 01:18:00
存在拼錯了唷
作者: Eligor41 (Hank H)   2022-08-27 01:18:00
1樓的邏輯肯定是體育老師教的
作者: wangjying (如歌的行版)   2022-08-27 03:14:00
給個讚啦
作者: restinpeace (二郎)   2022-08-27 03:51:00
純噓一樓
作者: SweetLee (人生如戲)   2022-08-27 04:00:00
一樓就是那種自己邏輯有問題卻覺得別人有問題的政府可以判死刑就是告訴人們可以殺人? 那狗吃大便是不是你也覺得自己也可以...該討論永久關押成本的是廢死團體 他們卻都不提的
作者: mapxu664 (井底之哞)   2022-08-27 08:07:00
哈哈哈哈對,加了英文感覺就特別有道理呢
作者: amaranth5566 (Amaranth)   2022-08-27 09:44:00
民間契約本來就能讓渡金錢和自由,所以法律剝奪金錢和自由沒有問題。等你認為有合法契約可以讓渡生命再來說你錯誤的論述一樓邏輯就是法學上的脈絡,反觀推文才是各種小學生吵架。台灣反廢死就是被這種雜音拖垮,所以辯論一直被廢死壓著打
作者: sdamel (=ˇ=)   2022-08-27 13:33:00
加油好嗎用come on比較好吧不過我認同你的說法,請先幫我刪掉裸體罪
作者: iLeyaSin365 (伊雷雅鑫)   2022-08-27 18:10:00
以為加個英文就比較有理嗎
作者: SweetLee (人生如戲)   2022-08-27 20:00:00
現在就唸法律的覺得別人不懂 然後其他人覺得唸法律的邏輯壞掉跟宗教一樣自以為有邏輯有去過法院的明眼人都知道 一樣的案子 換個法官就會有不同的判決 完全不合科學上的可重現性 完全就是主觀而沒邏輯卻自以為有邏輯的一個行業所以才會崇尚權威 在那邊支持廢死
作者: qjehydhskod (何千昀)   2022-08-28 00:00:00
推一樓,等等補噓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